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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济南分公司积极安排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03-09-17 03:08: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济南办公室 字体:[ ]

    按照全省及济南市关于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活动的统一安排,中石化济南分公司的领导专门做了批示,责成分公司计划处牵头、信息中心及厂工会配合,利用厂网站、广播及电台,在全厂范围内广泛宣传《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增强全厂职工的统计法制观念。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济南分公司和济南炼油厂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结合市统计局下发的济统字[2003]48号文件要求,制定厂内文件,下发给分公司及炼油厂的各有关车间和处室。于8月初专门组织分公司及厂有关处室和车间的领导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布置活动宣传任务,提出活动的具体要求,规定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并随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报计划处。

    二、充分发挥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统计法》为了进一步扩大《统计法》的影响,做到家喻户晓,9月份在厂内利用电台广播、工会报栏或黑板报的形式大力宣传。同时在厂部大门和厂区主要道路上悬挂宣传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宣传活动标语。在厂内网站上刊登我分公司及厂内各车间及单位撰写的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的优秀纪念文章。另外计划在10-12月份期间,举办一期统计人员学习班,聘请山东经济学院的张小飞教授和中石化经济学校的有关老师讲课。

    三、明确责任,确保质量为确保这次活动扎实有效,避免走过场,经的起市领导的检查,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到厂内各单位检查,对组织不利力的,予以指出及时改正。

     我们要借这次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为契机,促进分公司及厂统计法律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助手作用,为我们分公司及厂的全年利润指标的完成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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