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邑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经济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 ||||
| ||||
9月30日,平邑县政府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分别就全县的经济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长王林山同志在批件中要求: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经济普查意义重大,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务必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组织实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保证普查数据准确及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张贤德同志强调:请各经济普查办公室按照王县长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可设立举报电话,从《条例》中有关项目的摘要,拟出标语口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特别要通过电视进行宣播字幕,集中进行宣传一个时期,才能确保效果。 节前,平邑县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在节假日期间普查工作人员照常上班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截止10月4日,全县已经全面完成培训。从培训的情况看,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这次经济普查摸底培训会议普遍非常重视。一是会议组织的规格高、培训的效果好,乡镇的党委书记亲自组织会议并动员讲话,部署经济普查工作。乡镇长在培训会上同各村主任、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定了经济普查工作责任状。二是专门给乡镇普查办拨付了普查经费,尤其是仲村镇在国庆长假期间对抽调参与经济普查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5元,温水镇对抽调从事经济普查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6元,极大的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其他乡镇均做到了实报实销。培训期间,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业务骨干到各乡镇授课协助培训,提高了培训的质量。从10月5日起,平邑县已转入正式清查摸底。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