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016L/2012-000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废止《山东省统计登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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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统字〔2012〕8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统计局对历年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以下文件,现予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1、《山东省统计登记管理办法》(鲁统字〔2005〕58号)。 2、《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鲁统字〔2004〕18号。 3、《关于开展全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鲁统字〔2006〕51号)。 4、《山东省开发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鲁统字〔2007〕76号)。 5、《山东省园区统计工作管理办法》(鲁统字〔2006〕37号)。 6、《关于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鲁统字〔1995〕145号)。 7、《山东省统计违法案件举报处理工作暂行规定》(鲁统字〔1994〕223号)。 8、《山东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鲁统字〔2003〕90号)。 9、《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鲁统字〔2003〕90号)。 山东省统计局 2012年12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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