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三十次山东省统计科学讨论会优秀学术论文与统计分析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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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统会字〔2013〕2号 各市统计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有关理事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繁荣统计学术研究和工作交流,促进统计科研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扎实推动“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的开展,山东省统计学会将从2013年3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第三十次山东省统计科学讨论会优秀学术论文与统计分析征集活动,并以2013年度《山东统计》学术专刊形式编辑出版论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2012年以来撰写或新创作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统计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经济研究报告、统计分析、计算机应用研究及与统计相近的社会、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和调查报告。 二、参考选题 1、学习十八大与统计工作探索与改革相结合方面的研究; 2、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方面的研究; 3、第三次经济普查方面的研究; 4、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面的研究; 5、反映科学发展指标的测算研究; 6、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研究; 7、“四大工程”建设研究; 8、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研究; 9、社会发展与民生统计研究; 10、收入分配状况研究; 11、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12、统计基础与基层建设问题研究; 13、统计法制建设研究; 14、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研究; 15、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研究。 三、文章要求 1、撰写的学术论文和统计分析应紧密结合统计科学研究与统计工作实际,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精练、对策建议积极可行。组织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甄选,确保论文质量。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文章,将不予采纳;坚决杜绝抄袭,否则将取消刊登资格,并通报作者单位。 2、文稿采用word文档编排,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如有图表、公式,请务必保证符号、数字、线条的清晰,各种图示均以Excel格式粘贴在正文(word文档)中。 3、来稿中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4、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四、申请与推荐方法 1、参加此项活动的作者需向当地统计学会(局)和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统计学会索取申报表(复印亦可),按要求逐栏填写。 2、申报时,一般以当地统计学会(局)为组织单位,较大系统的统计机构、大企业集团的统计主管机构亦可作为组织推荐单位,作者将有关材料送交当地统计部门或本系统主管部门,有组织地进行申报。大中专院校、省直部门的作者,可直接向省统计学会申报。 3、提交时间:请于2013年8月31日前将文稿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山东统计》编辑部(bjb@stats-sd.gov.cn),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第三十次全省统计科讨会参会字样。 4、省统计学会联系人:曾庆华 0531-86197877 孙 青 0531-81912113 附件:第三十次山东省统计科学讨论会优秀学术论文与统计分析申报表
山东省统计学会 2013年3月12日 附件: 第三十次山东省统计科学讨论会优秀学术论文与统计分析申报表
注:文章“所属类别”在对应栏内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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