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699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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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6998元,比上年增加5094元,增长12.2%,增幅比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 国民经济20个行业中,工资水平位于前三位的仍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采矿业,平均工资分别为80833元、74249元、62390元, 金融业工资水平仍稳居各行业之首,为全省平均工资的1.72倍,;工资水平最低的仍旧是住宿和餐饮业,为37068元。金融业的平均工资是住宿餐饮业的2.2倍,与2012年的2.45倍相比,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两个行业平均工资绝对差距是43765元,比2012年(差距42817元)扩大了94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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