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农业普查资金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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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农业普查于2016年开展,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组织开展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对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完善“三农”政策、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5〕171号)精神,省级财政下达2016年度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3500万元(鲁财行指〔2016〕18号),全部为政府采购资金。其中,2500万元用于手持移动终端PDA采购,1000万元用于普查资料印刷。 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DA)采集数据。入户登记调查直接使用PDA,减少单独的数据录入和审核过程,节省后期录入工作时间,内置审核关系,现场改正数据差错,提高普查数据登记的传输效率和数据质量;使用PDA定位功能,结合普查区划分、地图绘制,避免区域重叠、遗漏等问题;PDA登记定位、定时,督促普查员按时到指定点调查,确保应查尽查、不重不漏。 普查资料包括普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普查表主要用于正式普查登记开始前,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填好清查摸底表是确保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通过清查摸底,收集相关信息,编制普查区域内全部住户及单位名录,判定筛选出普查登记对象,统计汇总有关情况,为正式普查登记奠定基础。其他相关资料包括普查员手册、试点日志、给农户的公开信等,用于普查过程中的指导说明、工作记录、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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