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之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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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16年10月21日 解读之八: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82元,增长8.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47元,居全国第9位。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61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80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上年同期的2.26:1下降为2.25:1。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769元,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0%,拉动居民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4415元,增长9.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4%,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6元,增长10.6%;人均转移净收入2501元,增长8.6%。从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看,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为55.9%;经营净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为46.8%。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29元,增长8.9%。从构成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部增长,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8.0%,衣着支出增长5.0%,居住支出增长8.6%,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7.5%,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0.1%,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12.6%,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3.1%,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增长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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