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分析之二: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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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改善需求结构,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卓有成效。 一、三次产业结构实现历史性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加强规划引领,出台一系列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新举措,明确主要行业转型升级路径和重点领域,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经济发展稳中提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突破。2016年,我省生产总值达6.7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8.6:51.4:40.0调整为2016年的7.3:45.4:47.3,实现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历史性转变,标志着我省步入服务业主导经济发展的新阶段。2012-2016年,我省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连年下降,第三产业比重每年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2014年超过工业(42.6%),2016年超过第二产业(45.4%)。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12年的37.1%提高到2016年的55.7%,提升18.6个百分点。经济发展动能实现了由主要以第二产业拉动向二三次产业协同拉动转换,提升了新常态下经济行稳致远的内在动力,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二、工业和服务业内部结构持续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以改革为导向,坚持高端引领,强化项目带动,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和工业转型升级1+22计划方案,加快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一大批制约我省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工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比重提升,成为引领工业动能转换的优势产业。2016年,我省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6%,比规模以上工业高0.8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29.4%,比2012年提高4.1个百分点,创历史最高水平。去产能以及节能、环保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高耗能行业增势趋缓,调控初见成效。2016年,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10.3%,比2012年回落3.4个百分点。有色、化工、建材增加值增速分别比2012年回落11.7、9.1、5.1个百分点。“升”与“降”之间,此消彼长,工业结构持续优化的发展态势进一步凸显,制造业比重稳步提升。2016年,我省制造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90.8%,比2012年提高6.3个百分点,采掘业比重为4.5%,下降7.7个百分点。 服务业内部结构明显改善。服务业由传统行业为主逐步向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为主转变。2016年,我省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5382.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为2012年1.6倍,年均增长11.6%,高于服务业1.8个百分点,占服务业比重48.6%,比2012年提高7.0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比重大幅提高。2016年,我省信息、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科研和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为24.4%,比2012年提高5.7个百分点。商贸、流通等传统行业比重进一步下降。2016年,我省交通运输、批零和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分别为8.4%和32.9%,比2012年分别降低3.9和4.4个百分点。 三、三大需求结构明显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各项综合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我省三大需求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投资拉动进一步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总量不断扩张。2016年,我省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分别为3.22、3.36、0.12万亿元,分别为2012年的1.4、1.4、1.3倍,年均分别增长9.2%、8.0%、6.8%。三大需求结构更加协调。消费、投资、净流出构成由2012年的42.5:53.7:3.8演变为2016年的48.0:50.2:1.8。消费率提高5.5个百分点,投资率下降3.5个百分点,净流出率下降2.0个百分点;2016年,消费率比投资率低2.2个百分点,比2012年缩小9.0个百分点。经济增长动力有序转换,内生增长动力增强。2016年,消费、投资、净流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8.0%、49.5%和 2.5%,与2012年相比,消费贡献率提高0.3个百分点,投资贡献率下降7.6个百分点,净流出贡献率提高7.3 个百分点。随着宏观调控能力的提高和市场功能的强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加明显,逐步向经济发展的多轮驱动方式转化,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明显增强。 四、民营经济占据半壁江山 民营经济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是推动我省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民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成为引领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2016年,民营经济增加值34258.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1.1%,比2012年提高1.7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3.6%,拉动全省经济增长4.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94.1万户,占各类市场主体97.8%。民营经济在总量扩大、比重提高的同时,内部结构也发生较大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12年的0.8:58.2:41.0演变为0.5:54.6:44.9,第三产业比重提高3.9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结构优化有力助推全省产业结构向“三二一”转变。 五、区域经济发展更趋协调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直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致力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加速崛起、西部跨越式赶上的格局进一步稳固。东中西发展差距缩小。2016年,我省东部7市(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中部6市(日照、枣庄、济宁、莱芜、泰安、临沂)、西部4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 实现GDP占17市GDP合计数的比重分别为59.7%、24.2%和16.1% ,增速分别为7.8%、7.6%和7.5%。与2012年相比,东部和西部占比均提高0.1个百分点,中部下降0.2个百分点。速度差距大幅缩小,由2012年西部领先东部和中部1.7、1.0个百分点变为2016年东部领先中部和西部0.2、0.3个百分点。各市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2016年人均GDP最高市为最低市的5.49倍,倍差比2012年降低1.29。 六、城乡统筹发展迈出新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新型城镇化政策落地,城市功能全面提升,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加快培育,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我省农村劳动力加快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全员劳动生产率由2012年的7.67万元/人大幅提高至2016年10.09万元/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2年的52.43%提高至2016年的59.02%,城镇人口新增近800万人,城乡统筹发展步伐越来越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市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均持续缩小。2016年,我省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2.44,比2012年降低0.29。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巩固扩大,参保人数达到7228.8万人,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以上,居民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年人均保障标准倍差由2012年的2.0缩小到2016年的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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