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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5 16:58: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鲁统办字〔2017〕48

 

各处室、中心: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76月5日  


山东省统计局2017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

  

  2017年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知晓度,提升统计公信力。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涉外调查审批事项公开。

  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开,加强动态管理。依据新修订的《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统计法规规章,及时调整“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服务指南、审批公告、服务规范。完善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及时将审批结果推送至“信用山东”、省政府门户网站等管理部门,并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责任处室:法规处)

  (二)进一步做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

  进一步做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事宜。通过官方网站山东统计信息网“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下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栏目,即时发布、更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责任处室:设管处)

  (三)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透明。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事项、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事项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执行《统计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落实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和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及时公开抽查结果。积极推动将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责任处室:法规处)

  (四)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审计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山东省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下,扎实推进我局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涵盖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包括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的决算应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扎实做好我局审计公开工作。(责任处室:财务处)

  (五)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责任处室:财务处)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积极配合省政府新闻办,按季度召开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召开四次。根据经济发展形势、舆论引导及统计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过组织采访报道、提供新闻稿件等方式,就专业领域统计数据、出台的重大政策或规划计划、重要工作成果等向社会进行通报和解读。紧紧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增加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及新旧动能转换的数据发布,拓展质量、效益、结构、收入、分配、能源、资源、环境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新经济数据发布。透明统计数据生产过程,公开统计调查组织方式、样本选取和数据误差情况,全面公布数据修订、口径调整等变动情况。认真做好数据释疑解惑工作。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的评价、期待与需求,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研判处置。(责任处室:综合处)

  (二)通过政府公报、本部门公报、机关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一步公开统计法律、统计法规规章、统计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统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将征求意见情况通过山东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并及时跟踪了解统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情况,对实施机关或统计管理相对人及社会公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在本部门内外网站开设统计法规专栏,对各类统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进行分类汇总,以专题形式对外发布,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法规处)

  (三)精心组织统计开放活动。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办好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结合媒体、公众等社会需求和统计重点工作,邀请媒体和公众走进统计工作一线,主动展示统计改革创新发展进程,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媒体和社会各界更加客观地走进统计、了解统计、宣传统计。(责任处室:综合处)

  三、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官方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数据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和宣传统计的窗口作用。凸显统计特色,加强数据解读;致力于改进用户体验,着力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力求界面布局简洁、版块功能清晰;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相关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时效。(责任处室:资料管理中心)

  (二)加强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等建设。

  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解疑释惑。强化对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的维护,对有关问题及时做出回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责任处室:资料管理中心)

  (三)加强统计资料馆建设。

  不断丰富馆藏资源,优化服务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信息的全方位的阅览、查询服务。(责任处室:资料管理中心)

  (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

  进一步做好统计官方微博、微信的信息加载和运营维护工作,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及时发布解读经济运行情况和数据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结合统计用户需求,对重大政策以专题等形式发布,增强用户便捷体验。(责任处室:综合处 资料管理中心)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答复。修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中有关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明确受理、登记、办理、编号、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时限和责任。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功能,畅通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对公众关注热点,定期梳理汇总,整理出官方权威答复在门户网站公开,提高服务效能,节省用户时间成本。(责任处室:办公室综合处 资料管理中心)

  五、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水平

  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处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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