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4月20日 国家统计局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三新”统计调查工作。
2、2016年4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宁吉喆主持召开“三新”专项统计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并讲话,要求全国统计系统充分认识“三新”统计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抓紧安排部署“三新”专项统计工作。
3、2016年4月28日 国家统计局与北京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研究建立健全“三新”统计监测体系等问题。其后组织上海、浙江、贵州、重庆、四川和深圳等省(市)开展以“三新”统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创新试点。
4、2017年2月23日 国家统计局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为完善“三新”统计奠定基础。
5、2017年7月5日 国家统计局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开展“三新”统计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