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新”的确切内涵,目前仍是一个开放的、不断演进的概念。因此,“三新”的对象和范围也在不断发展变化。经过大量调研和前期探索,并借鉴国际做法,2017年7月5日,国家统计局印发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开展“三新”统计监测。
统计监测制度包含13 个方面:
1.“三新”经济综合情况:依据相关基础数据核算“三新”增加值情况,研究测算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从知识能力、经济活力、创新驱动、数字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成效等六个方面反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进展情况。
2、新兴现代农业:反映现代设施农业、现代农业服务业,以及中药材种植、生物育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新兴现代农业发展情况。
3、战略性新兴产业: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个方面反映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企业研发情况等。
4、新产品:分别从主要工业新产品和新能源产品的产量和增长情况反映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
5、新服务:主要反映现代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活动、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推动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等情况。
6、高技术产业:包括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两部分。高技术制造业从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等六大行业的生产和研发情况反映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高技术服务业情况从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等9 个方面反映。
7、科技企业孵化器:反映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情况。
8、企业创新:从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和营销创新的基本情况,创新费用、创新合作、知识产权及相关情况,反映企业创新成效和创新政策落实情况。
9、互联网平台:从互联网网站建设基本情况和互联网出行、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互联网游戏、四众等重点互联网服务平台的业务发展情况,反映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体现“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实践成果。
10、电子商务: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反映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11、互联网金融:反映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的发展状况。
12、城市商业综合体:反映城市商贸流通服务功能融合集聚的发展状况。
13、开发园区:反映高新技术和新经济产业集聚和发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