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最新发布与解读
改革开放40年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四:教育改革全面深化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发布日期:2018-12-24 14:05: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改革开放40年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四

 

教育改革全面深化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人类传承文明和知识、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业,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改革开放40年,山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教育体系日益完善,办学设施不断升级,“学有所教”得到有效落实,教育规模与质量显著提高,人民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稳步提升。

  一、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加强义务教育,基础教育得到优质高效均衡发展

  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是一项立德树人的伟大事业,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改革开放40年,山东基础教育得到快速均衡发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入,保障机制日趋健全,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基础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大力推进“两基”建设,受教育机会大幅提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1986年9月,全省出台《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提出了按城乡、经济条件、教育基础等分三类三步走,分别于1990年、1995年、2000年左右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和具体规划。把“两基”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实施“两基”的有效运行机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终于结出累累硕果。到2000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近99%,青壮年非文盲率近99%,脱盲巩固率达到95%以上。1978—2017年,全省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从96.6%提高到99.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6%,基本实现了学龄人口全部入学的目标。升学率的不断提高,使更多的孩子有机会接受良好教育。2017年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8.6%,比1978年提高10.2个百分点。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不含技工学校)为84.5%,比1978年提升54.6个百分点。

  (二)扎实办好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全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将其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重大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一是学前教育发展规模大幅增长。1978年全省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86.5万人,2017年增至277.3万人,增长2.2倍。二是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显著提高。2017年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85.0%,比2009年提高30.3个百分点。三是办园条件明显改善。截止2017年底,全省幼儿园占地面积7.35万亩,运动场地面积占总面积的35.6%;校舍建筑面积2183.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占68.7%;图书藏量2441.8万册,园均图书1284册。

  (三)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办学效益显著提高。结合危房改造、城镇化建设、“全面改薄”工程、化解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扩建优质学校,改造薄弱学校,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随着计划生育和撤点并校政策的实施,中小学校数量呈逐年减少趋势,而学校布局、师资力量配备、校均人数更趋合理,办学效益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小学由1978年的79375所,调整为2017年的9738所,校均学生数由131人上升到728人;普通中学由1978年的17361所,调整为2017年的3560所,校均学生数由275人上升到1390人。

  (四)大力加强素质教育,教育公平更加显现。全省把素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促进教育公平。一是深化德育和课程教学改革。构建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课程“四位一体”德育课程管理体系,在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三个学段全面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出台《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就课程、管理、实施、课外指导、评价等做出规范要求。实施学生体质提升计划、学校艺术教育普及计划,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二是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深化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等级或“分数+等级”录取机制。探索建立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公开推荐等制度,推行招生方式的多样化。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推进学区内招生培养、教师资源、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育资源、家长资源“六统筹”。三是完善教育评价制度,指导高中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四是推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快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截至2017年9月底,全省累计投资1074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2427所,新增教学班4.12万个、学位189.19万个。2017年“全面改薄”工程投入资金484.5亿元,校舍竣工面积2121.3万平方米,占规划面积的99.2%。

  (五)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整体素质明显增强。一是教师教育培训稳步推进。以农村教师为重点,以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为目标,于80年代初开始全面整顿教师队伍,恢复教师培养与培训体系。1992年开始全面实施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1993年全面推开新教师见习期培训,1997年在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实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1998年全面展开高中骨干教师培训,2007年启动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二是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成效显著。2017年,全省小学专任教师中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4.4%,比1995年提高87.7个百分点;普通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88.1%,比1995年提高81.9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99.1%,比1995年提高48.2个百分点。三是优化教师队伍管理。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规范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2016年底137个县(市、区)全部推开“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制度,2016—2017年全省交流轮岗教师达6.65万人。

  二、坚持市场导向,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改革开放40年以来,全省紧紧围绕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路径、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双师型”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办学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办出特点、办出水平,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突破。

  (一)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从无到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已占整个中、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基本建立起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已由1978年的189所增加到2017年的401所,是1978年2.1倍;招生人数也从1978年的25961人增加到2017年的261190人,是1978年的10.1倍;在校生人数由1978年的49466人增加到2017年的793357人,增长15.0倍。2017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例由1978年的7.3%上升到32.4%,提高25.1个百分点。适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从无到有发展到2017年的78所,在校生74.8万人,占高校在校生人数的35.5%。

  技工学校发展不断壮大,由1978年的64所发展到2017年194所,数量继上世纪90年代急速扩张后,渐趋减少,而技工学校的招生数、毕业生数和在校学生数呈加速增长态势,这与山东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经济转型调整是密不可分的,技工学校正由量的扩张到质的转变,社会对高素质技工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二)深化职业教育办学制度改革,推进多元化办学。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多措并举,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一是出台一系列鼓励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办法措施。通过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样待遇。二是启动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2016年初选择9所职业院校启动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职业院校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引导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境内外非公有资本等与职业院校双向进入、相互融合。建立以学校章程为办学基础、与多元化办学产权结构相适应的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结构,健全由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教职工代表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全面推动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实施结对帮扶计划,全省所有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及技能名校结对帮扶民办职业院校。2017年拥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72所,在校生68.7万人,其中6所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401所中职(不含技工学校)学校中,非教育部门及民办占到24.7%。17个市都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多数县(市、区)均有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中职学校。

  (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产学和就业良性互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标的方针,鼓励支持教育与企业联合办学,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培养了一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型劳动者,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出台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将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由不超过20%提高到30%等。二是建立校企对话制度。一大批国内外著名企业与全省职业院校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三是推行现代学徒试点制度。按照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思路,全省自2015年启动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以来,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增加到104个,共有合作企业153家,涉及13个专业大类,试点培养现代学徒8000余名。四是创新教学体制和教学模式。多年来积极推行教学、生产、科技推广与服务多位一体的教学体制和以突出实践教学环节为特点的“双元制”教学模式,走出了校企结合、产教结合的办学新路子;实行政府统筹与宏观指导下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强化市、县两级统筹权与学校办学自主权。五是面向市场办学。实行工学结合、招生与招工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形式,建立毕业生就业市场,实行“双证互通”试点,逐步建立起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互通的用人机制,架起了学校与市场、育人与用人之间的桥梁,逐步把职业教育纳入科学发展轨道。

  (四)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一是以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为取向,在适合专业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大力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二是以能力递进为主线,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不同学段课程,主干专业的课程衔接体系基本建立。三是建立奖补机制,启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强化内涵建设。四是在所有中职学校和20所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三、坚持人才培养,聚焦提升教学质量,高等教育发展规模质量稳步提高

  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直接关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创新能力,深刻影响其思想厚度、文化素养与精神品质。恢复高考制度作为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为山东人才培养提供了制度保障。改革开放40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呈现出资金大投入、设施大建设、规模大扩张、整体大发展的良好态势,人才培养层次和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实现了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历史性跨越。1982年每万人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仅为40人,2017年达到992人,增长24.8倍。

  (一)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一方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45所,录取新生达到64.8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201.5万人,普通高校毕业生59.6万人,分别比1978年增加111所、62.9万人、197.7万人和58.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1.35%。高校从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后期处于平稳发展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学校规模、招生数及在校生数等都有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办学条件明显改善。随着在校生数量的增加,2017年高等学校占地面积扩大到20.3万亩, 校均1399亩,生均67.1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784.8万平方米,校均39.9万平方米,生均28.7平方米;图书藏量1.8亿册,校均图书123.8万册,生均89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48.5亿元,校均1.7亿元,生均12331元;计算机70.3万台,校均4850台,每百名学生拥有34.9台。

  (二)学科建设成效显著,专业结构更加优化。一是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在保证优势学科发展的基础上,对学科专业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进行了动态调整,统筹全省10%的本科招生计划,重点用于扶持培植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社会急需以及新兴、边缘、交叉等学科专业,对部分需求不大、水平不高、效益低下的专业点实行关停并转,从而保证了学科专业体系的逐步完善。二是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以精品课程、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2017年入选国家精品课程总数达到了66门,开创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全面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十三五”期间省财政计划筹集50亿元,首批立项支持32个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省财政筹集20亿元,立项支持60个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40个培育专业(群)建设项目。2017年山东省高校有47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前1%,上榜学科排名普遍呈上升态势。

  (三)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教育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全省高等教育积极构建思政育人、专业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形成全科、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有效机制。一是深化学分制管理改革。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理念,推进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2017年批准39所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占比达到95%。鼓励并支持学分制改革试点高校组建专业、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等多类型的教学联盟,推动联盟高校之间实现联合培养、学分互认、课程共享、师资共享、实践教学条件共享等。全面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二是实施免费生培养计划。一方面启动地方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遴选9所省属师范类本科高校,自2016年起3年招收1万人,面向乡村学校培养本科层次“一专多能”初中教师和小学全科教师。另一方面启动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2017年遴选4所省属医学高校面向全省招收600名免费医学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三是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通过实施教学名师工程、“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等,努力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高等教育的教师素质得到很大提升。2017年,全省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为6.31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2.33万人),占总数的56.9%。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分别为69.0%和33.3%。

  (四)推动内涵发展,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强。一是科研机构建设成效显著。2017年,全省高校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7个,省重点实验室97个,省工程实验室15个。二是科研成果丰硕。2017年,全省高校科技课题总数28035项,出版科技专著220部,技术转让421项,获得科技成果奖163项(国家级6项),发明专利申请数量8278项,授权数量4676项,拥有数量9317项,在省科技奖励中,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有62项成果获奖。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556项,比上年增长18.3%。三是科研经费投入大幅增长。随着科研活动的蓬勃发展,科研经费也呈大幅上升趋势,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每年万元级上升到现在的亿元级,2017年全省高校共投入科研活动经费56.5亿元,是1978年的1.3万余倍。高校科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成为打造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支撑力量。

  四、坚持协同发展,强化成人和特殊教育,不同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一)成人教育发展迅速。成人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直接有效地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直接作用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也促进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我省坚持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急需人才。2017年拥有各类成人高校11所,共招生15.76万人,在校生37.51万人,毕业生27.92万人,分别比1981年增长26.1倍、9倍和126.8倍。2017年,全省成人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08人,占总数的38.9%;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为294人,占总数的28.1%。

  (二)特殊教育稳步发展。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进步的天然尺度,对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提高特殊需要人群素质、促进国家教育水平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改革开放40年以来,全省坚持政府主导、普特融合、医教康教结合和多元发展的原则,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特殊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救济、慈善的社会福利性质转变为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逐年增加,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多种形式的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以及残疾人的康复训练等也都得到很大发展。2017年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147所,招收特殊教育学生5375人,毕业生4044人,在校学生28501人,教职工5980人,其中专任教师5183人,比1978年分别增加123所、4137人、3907人、26504人、5530人和4896人。

  五、坚持帮扶济困,加大资助形式和力度,学生资助覆盖各级各类学校

  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以“决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为目标,坚持帮扶济困,自2005年以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社会广泛参与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一是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对3至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三是高中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给予资助,年资助标准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四是中职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对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2000元,政府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五是高等教育阶段。实施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共同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贷款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对当年录取新生因困难筹不足学费和住宿费的,实行“绿色通道”政策。自2005年以来,全省资助学生1.01亿人次,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资金323.6亿元,发放国家助学贷款97.5亿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124.8万人次。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改革开放40年全省教育事业成就辉煌、经验可贵,仍需勇毅笃行、接续奋斗,大胆开拓创新,推动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谱写新时代山东教育事业发展新篇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