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016L/2018-009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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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鲁统字〔2018〕91号
各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处室、中心: 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按照《山东省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等规定,与鲁政办字〔2018〕43号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文件应予废止或修改。根据以上原则,《山东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鲁统字〔2007〕13号)、《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评选工作的通知》(鲁统字〔2007〕52号),已不再适用,现决定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 2018年5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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