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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004502016L/2018-009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统计局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有效性: 有效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0 09:24: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统计局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鲁统字〔2018〕91号

 

各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处室、中心: 

  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按照《山东省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等规定,与鲁政办字〔2018〕43号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文件应予废止或修改。根据以上原则,《山东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鲁统字〔2007〕13号)、《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评选工作的通知》(鲁统字〔2007〕52号),已不再适用,现决定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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