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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0 14:18: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鲁统办字〔2018〕23号 

各处室、中心:

  《山东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方案》已经2018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山东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通报,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修改《山东省统计局公文运转管理办法》,明确文件属性源头认定,同时在正式文件正文中标注公开属性。在新版OA系统公文审批流程中增加“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认定。各处室、中心拟制非涉密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拟不公开的,应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有关会议,做到全程留痕。按照《山东省统计局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要求,各处室、中心涉及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点统计调查项目、重大统计政策措施的有关会议议题,主办处室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材料一同报批。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家咨询会议,就统计改革、统计方法制度等征求专家意见。

  三、建立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我局提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非涉密公文原则上应同步解读,我局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也应做到同步解读,解读主体是主办处室。下步将围绕第四次经济普查相关内容及《山东省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由牵头处室做好解读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推进山东统计信息网规范化建设,加强网站版面和内容检查,防止出现错别字和错链、断链等错误。增强信息发布及时性。统筹管理不同信息公开栏目,确保相关栏目公布信息的协同性。资料管理中心对每一个栏目都要明确专人负责,天天盯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办公室、综合处要加强上网信息、分析等资料的审核把关。

  五、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全员宣传培训,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采取处室集中学习为主的方式,进行全员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专题教育培训,拟于下半年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领导专家来我局作专题辅导,针对问题解疑答惑,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大力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科学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凡属主动公开的内容,均应通过相应渠道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公开内容要覆盖行政权力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统计改革发展进程,推进统计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向社会公布统计行政处罚、统计行政许可等信息。

  七、总结宣传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认真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客户端等多种媒体,在主题策划、推广宣传、统计科普等方面,将统计开放日宣传工作做精做细,及时总结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明显成效,在中国信息报上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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