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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29 11:27: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统办字〔2018〕37号

 

各处室、中心: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山东省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8年,山东省统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统计规范性文件,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统计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出台前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将意见的收集采纳结果及时公开。(责任处室:各处室、中心)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立案查处,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及时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公开,并推送至“双公示”平台。(责任处室:执法局)

  (三)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责任处室:各处室、中心)

  二、围绕统计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一)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许可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及时将获得许可的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名单提供有关部门;推动利用其他部门的共享信息,对申请机构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及时回应公众关注,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好服务。(责任处室:执法局)

  (二)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办事流程。通过官方网站“审批结果公示”下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栏目,即时发布、更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告(包括部门名称、调查项目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责任处室:设管处)

  (三)精心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公开。全面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开设经济普查专题网页,利用统计政务微博、微信、举办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通过购买或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动画、宣传视频、公益广告片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责任处室:综合处、经普办、资料管理中心)

  (四)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按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统计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7年统计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等信息;二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继续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责任处室:财务处)

  三、围绕公众关注和需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工作值守,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规范,做好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分析研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探索依申请公开与统计咨询服务结合办理的新方式,在确保程序规范的同时,根据申请人及申请内容特点,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为申请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处室:资料管理中心、综合处、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积极解读回应

  (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做好重要统计政策性文件、重点工作或规划计划的解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新闻发言人”“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入全面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分阶段做好解读工作;注重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方式,提高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责任处室: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二)做好经济运行信息发布和统计数据解读。积极配合省政府新闻办,按季度召开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全面系统介绍最新经济运行情况,认真解答各媒体记者提问。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坚持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解读工作模式,运用更加丰富翔实的数据,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根据经济发展形势、舆论引导及统计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题性新闻宣传工作,通过组织专题采访、提供新闻稿件等方式,加强各专业领域统计数据解读,及时就重要工作成果和重点统计工作等向社会进行通报,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紧紧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增加反映新旧动能转换进程、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经济社会领域发展成就,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资料,并进行网络宣传。(责任处室: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三)加强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等建设。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解疑释惑。强化对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的维护,对有关问题及时做出回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责任处室:资料管理中心)

  (四)积极回应舆情。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特别是密切关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信息,涉及重大统计突发事件处置的舆情信息等,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按程序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的评价、期待与需求,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研判处置。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增进对政府统计的了解,正确运用统计数据客观评价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拉进公众与政府统计部门的距离,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责任处室:综合处、资料管理中心及相关处室)

  五、着力推进各类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省统计局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各类信息及“信息公开”专栏,提高发布时效。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统计工作。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向统一技术平台整合迁移工作。严格按照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要求,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处室:资料管理中心、数管中心及相关处室)

  (二)坚持用好自有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统计官方微博、微信的信息即时发送传播和互动功能,丰富信息内容,创新信息展现形式,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提高发布时效。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和数据解读,扩大统计信息影响范围,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加强重点统计工作宣传,使政府统计走进社会大众。强化与公众互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质疑,增强用户便捷体验,提升政府统计透明度和公信力。(责任处室:综合处、资料管理中心及相关处室)

  (三)密切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关系。创新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方式,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提升统计传播力。加强与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等省主流新闻媒体的交流,持续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媒体报道重点、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立足部门职责,跟踪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事项,提高统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有效性。第一时间深入宣传全省经济发展成就及开展的重点统计工作。(责任处室:综合处)

  (四)创新开展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主题举办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深入宣传介绍经济普查的意义和相关知识,切实提高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号召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普查。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媒体和社会各界更加客观地走进统计、了解统计、宣传统计、支持统计。(责任处室:综合处、经普办、资料管理中心)

  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启动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处室、中心要围绕“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全环节,全面梳理和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责任处室: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二)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在公文审签单上标明公开属性,在制定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认定其公开属性,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责任处室: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三)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全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一是全员宣传培训。为增强和提高全局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加强宣传和培训。采取处室集中学习为主、自主学习为辅的方式,进行普遍的全员培训;二是新入职人员培训。重点在夯实政务公开理论基础,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上加大力度。结合岗前培训、集中教育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三是业务能力培训。邀请政务公开工作专家授课。就政务公开政策、依申请公开办理等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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