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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城乡划分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9 10:44: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设管处 字体:[ ]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城乡划分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统办字〔2019〕34号

 

 各市统计局

为确保2019年全国城乡划分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下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城乡划分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结合山东实际,对我省城乡划分质量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方式

全省城乡划分质量检查采用省级抽查和各市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省抽选3-5个市开展质量抽查,其中每个市抽选2个县(市、区)(抽选名单另行通知)。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开展质量自查,一般不少于2个县(市、区)。

二、抽查时间

定于11月中下旬开展省质量抽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市要按照《城乡划分质量控制办法》第六阶段第15环节中“现场检查”质量控制节点的要求,进行质量自查工作,执行国家《通知》要求。请各市11月26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省局设计管理处。

联系人:武金梅,电话:0531-81772078

电子邮箱:wujinmei@stats-sd.gov.cn

附件: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城乡划分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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