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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干部职工终身学习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27 16:34: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事处 字体:[ ]

山东省统计局

关于推进干部职工终身学习的意见

鲁统字〔2019〕12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鼓励全局干部职工聚焦工作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增强学习能力、提升业务水平、提高知识素养,加快培育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提升专业能力、增强专业精神,坚持立足统计工作、不断拓宽视野,进一步创新学习理念,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浓厚学习氛围,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为目标,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倡导全体干部来一场实打实的大学习,促进本领大增强、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见效,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实现全局干部职工知识结构明显改善,专业技能明显增强,学历学位层次明显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培养造就一支业务精、能力强、适应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在全局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浓厚氛围,形成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全局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安排,做到在大局下学习思考、在大局下实践行动,为中心工作加油助力、为中心工作增光添彩,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原则。注重能力素质提升与时代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同力,顺应时代发展,了解时代需要,不断开阔视野、更新观念、转变思路,不断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问题,促进学习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三)坚持聚焦工作、学以致用原则。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与解决工作难题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增长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常态长效、自我提升原则。将学习作为一种永恒的追求、一项终身的事业,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长期坚持、养成习惯,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练就过硬本领,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四、学习重点

       (一)政治理论知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成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二)新知识新理念。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相关知识作为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加强对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好经验、好做法的学习,不断弥补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不断完善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体系,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业务技能知识。立足岗位实际,全面加强对统计学经济学理论、统计制度方法、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分析写作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聚焦主责主业,学习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备的统计、经济、文化、科技、社会、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和技能,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社会管理、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

       五、主要方式

       坚持运用以往有效的学习制度、载体和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新方法新手段。

       (一)个人自主学习。指干部职工根据个人需要,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学以致用原则,为提升个人能力素质自主开展的各类学习活动。鼓励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内在需要、一种生活习惯、一种人生追求、一种精神境界,灵活利用零碎时间,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静下心来坚持不懈地搞好自主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习。指干部职工结合工作需要,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在职研究生教育学习。鼓励干部职工根据岗位和职责需要,结合个人教育实际,积极参加统计、经济、财务、会计、管理、法律、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统计工作急需专业在职研究生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升学历(学位)层次和专业能力素养。

       (三)业务培训学习。指干部职工参加的政治理论、党性教育、岗前任职、业务技能等各类培训学习,包括按照局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统一安排的培训,以及国家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等举办的与统计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业务教育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充分利用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机会,严肃学习纪律,做好学习总结,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

       (四)职称职业资格学习。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统计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等教育学习。鼓励干部职工不断强化统计专业知识更新,积极参加统计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学习,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创新手段学习。指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和微博微信、社交媒体、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开展学习。鼓励干部职工结合统计微课制作,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进一步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统计业务学习培训效果。

       六、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是个人成长进步的基础前提,是做好工作的客观需要。要进一步加深对学习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学习的内生动力,努力营造终身学习浓厚氛围,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良好局面。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处室(中心)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自主学习,积极参加统计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及在职学历(学位)学习。按照“人人学习、全员受用”思路,充分利用山东统计大讲堂、青年干部论坛等载体,每年组织交流分享学习心得,评选“学习达人”,宣传先进典型,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开展个人自主学习,参加统计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及在职学历(学位)学习,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在学习过程中增强工作能力,在工作过程中提高学习水平,实现学中干、干中学,两手抓、两不误。

       (四)健全机制,激励保障。建立健全学习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引导干部职工把学习作为一种自觉习惯和精神追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法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对个人及所在处室(中心)予以加分奖励,在评先树优、岗位竞聘、职称评审等工作中,作为重要参考。

       七、其他事项

       (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意见具体由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山东省统计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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