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局“四坚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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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东营市统计局对照全会提出的“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要求,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明确“四个坚持”努力方向,不断强化统计监督,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一是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组对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对业务工作重大部署、重大事项以及重大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决策,建立健全党组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的“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要求,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把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民生调查监测体系,加大民生监测力度,积极开展民生调研,及时将民情民意和民生情况反映出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大力优化统计服务方式,创新统计服务产品,做到群众关注的热点在哪里,统计就跟进服务到哪里。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大统计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做好数据解读,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严格落实县级干部包县区、乡镇制度,深入人民群众中,获取和掌握第一手资料,真正从群众的角度去找方法、找思路,提高统计工作的有效性和统计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坚持提高依法统计水平。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一整套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认真查摆当前全市统计工作特别是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严格执行统计法律制度,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大力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利用“12·4”全国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和中国统计开放日、大型普查等契机,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加快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统计执法检查通报、统计违法案件查办移送、约谈告诫、责任追究、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等制度,修订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和统计数据核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将问题解决在一线。 四是坚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统计效能。强化制度意识,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体统计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树立依据制度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引导统计党员干部自觉把制度建设渗透于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增强用制度解决问题的意识,学会善于运用制度解决棘手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凭经验办事的现象。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说明书和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真正在全局上下营造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推进工作规范化高效化的良好氛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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