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016L/2019-012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有效性: |
《山东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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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统计局制发了《山东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评价办法(试行)》,该评价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全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扎紧自我监督的笼子,切实维护统计部门良好形象。 该评价办法评价对象为各市统计局,从加强组织建设、营造敬业风尚、确保数据质量、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强化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同时,设置加分项目,推动统计工作创新发展;设置减分项目,明确统计人员纪律底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攻坚克难、常态推进的任务依然很重,必须认真抓好“四风”问题纠治工作,推动行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乘势而上,乘胜追击,确保全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不断往实里走、往深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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