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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三要求推进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19-08-14 09:24: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营市统计局 字体:[ ]

  近日,东营市垦利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统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制度建设、人才培养、正向激励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进全区经济管理部门和镇街经济管理方面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要抓好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配齐配强镇(街道)统计力量,其中调查基本单位在1500家以上的镇(街道)配备统计人员不少于5人,调查基本单位在700家以下的镇(街道)配备统计人员不少于3人,“四上”企业要设置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2-5人。建立统计人员调动备案制度,镇(街道)统计人员的调动要征求区统计局的同意。镇(街道)统计机构要做好辖区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的管理,确保统计业务衔接、统计队伍稳定。做好乡镇高级统计师选聘工作,根据增设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高级统计师岗位数,按人社部门规定进行评聘工作。

  二要突出学习锻炼,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开展统计人才“大锻炼”,每年安排2-3期,每期3个月,加强区统计局中层干部与镇街统计业务骨干双向交流锻炼,加快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统计人才队伍。开展统计业务“大培训”,对镇(街道)、“四上”企业、村居开展1至2次统计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培训,实现镇街、村居、企业培训“全覆盖”,提高基层统计干部队伍素质。开展依法统计“大宣传”,通过定期宣传与长期宣传相结合,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要实施正向激励,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开展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自2019年起,每2年开展一次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每次选拔5名,管理期4年。每2年选拔一次“最美基层统计人”、“十佳统计标兵”,“最美基层统计人”评选10-15名,“十佳统计标兵”评选10名。提高村居统计人员补贴,自2019年起,村居统计人员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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