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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局“四个对”做好规下工业研发统计工作

发布日期:2020-01-13 09:26: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德州市统计局 字体:[ ]

  规下工业研发统计年报是2019年新增一项统计工作,为确保数据高质量上报,德州市统计局采取“四个对”方法,推进规下工业研发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与省局要求“对标”。严格按照省局工作要求部署工作,重点开展好业务培训工作,将省局对工作的直报要求、质量要求、时间要求等完整贯彻到县级统计机构,确保工作高质量部署到位。

  二是与科技部门“对比”。将规下工业研发名录库单位及时与科技部门单位对比,通过对比,明确名录库中存在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并将这类企业作为重点审核对象,确保在全面审核数据的基础上有所侧重。

  三是与专业科室“比对”。对于上报规下研发报表而工业专业季报停报,或者工业专业季报正常上报而研发报表停报的,逐个企业进行落实,确保所有正常经营企业全部及时上报研发年报。

  四是与往年数据“对比”。依据往年规上工业研发年报较高的数据质量要求来做好规下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其他经费占研发经费的比重过高,直接投入占研发经费的比重过高,研发人员人均人工费异常,研发项目名称不规范等问题,从而确保了规下研发数据高质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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