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数据 > 普查公报
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发布日期:2020-01-21 15:19: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处 字体:[ ]

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分地区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青岛市35.9万个,占19.9%;济南市23万个,占12.8%;烟台市18.3万个,占10.1%。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青岛市385.3万人,占13.7%;济南市318.6万人,占11.3%;烟台市241.7万人,占8.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