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局“三导向”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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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防惩统计造假的文件精神,聊城市统计局立足实际,精准聚焦,多点发力,坚持“三导向”,扎实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政治导向,营造学法氛围。将学法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始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律法规政令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全面把握内涵,切实做到入脑入心;邀请律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民法典》专题授课,帮助大家学习理解“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坚持以考促学,严格守住统计法律底线,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提升普法实效。坚持精准普法,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实行分类跟进式宣传,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关键、统计人员作为宣传重点、调查对象作为宣传基础,引导他们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统计普法全覆盖,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业务培训会的首项任务,利用日常报表、专业年报会、数据核查等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借助“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等关键节点,采取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打通统计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扩大统计普法宣传辐射面。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发挥震慑作用。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把预防、教育、指导、督查作为统计执法的重点,实现执法与服务的统一。综合运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数据核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让违法者得到惩戒, 提升统计法的威慑力,发挥法治的“利剑”保障作用。执法检查中,通过向被检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及典型案例,提高其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严格按照统计执法规范化流程,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手续完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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