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县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机构组建工作全部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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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各项要求,济宁市人民政府2月28日正式印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政发〔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统筹安排、全力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在各县市区全面展开。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和进度要求,济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这次人口普查的组织方式、工作原则、工作步骤、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质量要求逐项进行了分解和细化,使全部工作落实了时限、落实了质量标准、落实了责任。3月13日印发《关于建立济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四落实”情况周调度工作机制的通知》(济人普办字[2020]2号),对全市各县市区的人口普查工作进行每周两次调度,全面掌握全市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筹安排和各县市区统计局的全力推进下,截至3月30日,济宁市所辖14个县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全部组建完毕。普查机构的成立,标志着全市县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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