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滨城:浅谈对第七次人口普查的认识和几点思考 | ||||
|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次普查将进一步摸清我区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六个滨城”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一、普查对象、普查内容、普查时点 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二、普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锁定普查对象非常困难。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都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只有将流动人口在普查时点锁定于某个确定的地点,才能对其准确等记,做到不重不漏。但是,当前城乡之间、城际之间、乡际之间,人口迁移流动不仅数量十分巨大,而且频率也非常高。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投资房产、购买新房等现象十分普遍,城市里的很多居民同时拥有几处住房,往往造成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形成人户分离;在农村,婚嫁人走不迁户口,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现象也较为普遍,人户分离现象十分突出。这些都给我们锁定普查对象增大了难度,也非常容易造成人口普查的遗漏和重复。 (二)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下降。现在,社会公众越来越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也不愿意向外人透露自己各方面信息,人口普查采取的是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调查方式,因此,普查员调查登记中可能会遇到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人口普查主要以入户登记调查(甚至需要多次入户)为主要手段,“见面难”(找不到人或多次上门遇不到人)和“入户难”(不欢迎调查员入户或不配合调查)是当前困扰人口普查的主要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场调查、商业调查大量增加,群众难以分辨,厌烦情绪增多,配合程度下降。普查对象的这些顾虑将直接导致其对普查工作配合程度的下降,直接影响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普查数据的质量。 (三)业务力量配备薄弱。普查机构抽调人员难度大,各单位业务都比较繁忙,难以完全脱离原单位工作,抽调专职人员存在一定困难。乡镇(街道)一级的政府机构普遍是统计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日常的报表工作就忙得他们不可开交,又兼做普查工作,每个人身兼数职精力根本应付不过去。为此,从事普查的业务骨干大多数不是公务员编制,也不一定是事业编制,有部分还是临时工,业务相对较弱,这样的一支业务力量根本不能满足环节如此之多、工作量如此之大、任务如此之重的大型普查工作。 (四)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容易出现厌战情绪。近年来,统计部门牵头的普查有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大型调查,还有一些临时性的调查,普查一个接一个,大家难免有厌战情绪,以致工作有时落实不力,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对搞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在占全球总人口五分之一的国度里进行人口普查,对14亿人口进行面对面的访问,采集的信息又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这确实是一项环节严密细致、工作量极其巨大的工程。严密的组织,精细的管理,精心的实施,完整的覆盖,高度负责的监督检查,有力有效的各项政策保障,是人口普查成功的基本要素。为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快组建各级普查机构,确保机构人员及时到位。进一步完善普查方案,健全普查全过程、各环节的行为规范。认真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普查人员胜任普查要求。要积极推进电子化采集,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现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要广泛开展宣传,从国家、省、市各级层面开展普查宣传,特别是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政府媒体强化普查宣传力度,努力实现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支持”。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要强化依法普查,严格保护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的违法行为。普查对象要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 (三)做好普查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在普查员选调时,强调普查员的个人素质是一个方面,但必须考虑到普查员对当地情况熟悉、责任心强。同时,在普查员的年龄上也应有所限制,年龄偏大特别是大龄女性不适合担当普查员。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知道为什么要做,做什么内容,重点是解决怎么做、如何做好的问题。因此要增加诸如“互动交流、试题测验、现场演示”等提高普查员动手能力的培训时间。 (四)完善普查机制。要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普查的重视和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级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进度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把握和监控普查工作进度。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落实,建议组织编制部门参与机构组建、人员抽调,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等。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也要主动、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汇报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要按照上级普查机构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普查进度的时间安排,建立健全普查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普查工作会议,针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提请领导小组会议予以协调解决;并制定出具体、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各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心往一处想, 劲往一处使,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整合优化多方资源,确保普查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