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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4月全省消费市场持续回暖

发布日期:2020-05-21 18:42:0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4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2020年5月21日


解读:1-4月全省消费市场持续回暖


今年以来,全省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扩内需、拓消费、促增长,消费市场复苏明显。1-4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50.5亿元,下降13.0%,降幅比一季度收窄2.2个百分点;其中,4月份下降6.0%,降幅比上月收窄7.3个百分点。

一、刚性需求支撑有力

基本生活保障类和卫生防疫类商品保持快速增长,1-4月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16.6%,中西药品类增长11.7%,分别比一季度提高0.9和0.5个百分点,分别高于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32.5和27.6个百分点,合计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2.5个百分点。

二、便民业态优势显现

超市、便利店因与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及便利性密切对接,实现逆势增长,1-4月实现零售额增速分别为8.0%和8.4%,分别高于限额以上零售额23.9和24.3个百分点。

三、网上零售逆势增长

在龙头电商引领和大型商超线上渠道延伸带动下,网络消费快速增长。1-4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83.6亿元,增长12.2%,比一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零售额的比重为9.2%,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0.8个百分点。

四、多数商品销售改善明显

随着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居民消费品类销售向好范围明显扩大。4月份限额以上近8成商品好于3月份,超5成实现正增长。一是大宗商品消费回暖。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扭降转升,实现增长1.0%,石油类零售额降幅比上月收窄 13.1个百分点。二是部分居住类及日用类商品降幅收窄。限额以上家电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降幅比上月分别收窄14.2和33.8个百分点。服装鞋帽、化妆品、金银珠宝类零售额降幅分别比上月收窄3.6、1.8和22.2个百分点。三是升级类商品保持强劲增势。4月份能效等级1、2级商品零售额增长47.1%,智能家电和音像器材零售额增长1.6倍,分别比上月提高46.6和52.6个百分点。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由上月下降11.3%转为增长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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