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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局五举措构建统计普法宣传新格局

发布日期:2021-01-07 09:58: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青岛市统计局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努力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统计观念,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青岛市统计局以“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为主题,落实五项举措,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建设基础。

一、创新载体,搭建指尖普法阵地。在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之际,青岛市统计局在充分利用海报简报、标语短片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互联网+”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独特优势和阵地作用,开通了对外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过“统计普法”专栏,定期推送法治热点、社会热点、典型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让普法教育的传统工作模式拉近至“指尖到眼睛”的距离。同时,各级统计部门积极撰写编发统计法治工作信息,讲述统计法治动人故事,并通过QQ群、微信群和客户端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如李沧局制作的统计法治宣传沙画、市南局开展的有奖知识问答、城阳局制作的普法小视频等深受群众喜爱,进一步打造了符合实践要求和时代特征的普法教育新模式,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转型升级”、载体平台“换代升级”。

二、丰富形式,打造空中普法课堂。按照“逢会必讲统计法”“统计法治”进课堂的要求,针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不易组织人员聚集的实际,青岛市统计局积极打造线上统计云课堂,结合业务培训会、专业年报会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为基层、企业、部门统计人员提供“不见面”、一站直达式在线法治培训新模式,深入推进统计普法向基层、向企业延伸。先后举办培训15期,培训企业8063家、行业部门68个、统计人员13363人次。通过对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统计法治工作中的常见问题等全方位讲解和统计执法案例警示,进一步提升各级特别是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能力,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和资料。

三、把握时机,营造统计普法氛围。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广场、车站等场所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同群众进行现场交流互动,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统计法规、人均可支配收入、普查调查等信息咨询和政策解读,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劳动力调查等宣传资料10000余册,引导社会群众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联合有关部门,在沿海一线举办统计普法灯光秀,使“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的字样点亮青岛人普名片。同时还在整条沿海旅游线的全部写字楼、商超户外大屏,全面投放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海报,深入弘扬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理念,营造了浓厚的统计法治氛围。

四、优化服务,畅通利民普法热线。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服务理念,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表达诉求和政策咨询的通畅渠道。先后在青岛市统计局对外网站和官方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对外公开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针对人民群众日常关注的统计业务和法律需要,进行“一对一”的统计信息咨询、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以“接诉即办”推动为民服务工作落实。全年共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195个,接听对外公开电话1500余个,办理群众诉求事项1200余件,达到了“集中学法有规模,日常普法暖人心”的良好效果。

五、严格督查,扩大以案普法效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面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切实用法治的方式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年内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实施对1256家“四上”企业和项目进行了依法依规检查抽查,市局本级立案办结处罚4家企业,做到了统计调查检查全流程依法、规范、有序,有效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加快构建以统计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将统计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以统计违法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自觉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统计信用监管,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优化了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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