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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谋划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1-11-19 18:25: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近日,省统计局党组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全省2021-2025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就抓好《规划》落实提出具体部署和要求。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安排部署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统计数据能力,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规划》提出了“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五个进一步增强”的目标,即: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观念;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进一步增强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统计工作意识。

《规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通过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坚持学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并重,一体推进宪法、统计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民法典学习教育;坚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全面展现山东统计法治工作面貌,打造“法治鲁统”品牌;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坚持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统计紧密结合,与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督察、统计监督有机融合,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效能;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广泛借助“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规划》明确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将统计法律知识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作为各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筛选、挖掘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详细诠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和统计专业知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深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广泛宣传诚信统计理念,加大统计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营造统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规划》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责任,配齐配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积极鼓励引导利用社会资源参与支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认真组织实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推动山东统计系统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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