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省局动态
省统计局2021年第3督察组进驻德州市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日期:2021-11-22 11:35: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11月18日,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进驻德州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并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陆万明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德州市委书记田卫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德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长民参加会议。

陆万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对统计监督定位、监督内容、结果运用等作出制度安排。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的有力举措,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此次统计督察将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发现问题、强化整改,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田卫东表示,开展这次统计督察,是对全市统计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也是对统计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全市各级各方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把统计督察过程作为查找差距、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对标提升、健全机制、提高能力的过程。要增强政治自觉,积极配合督察、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督察工作高效开展。要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制度保障。

刘长民汇报了德州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他说,德州市将持续推动“管行业必须管统计”工作要求有效实施,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全面提升基层业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大力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保障。

督察组成员,德州市德城区、平原县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