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016L/2021-005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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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各试点县(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流程,筑牢研发和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根基,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开展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统计调查单位推行电子统计台账,是加强和改进研发与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推动企业统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源头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举措。各市及试点县(市、区)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举措,扎实推进,确保试点工作成效,为在全面推广使用研发与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提供经验借鉴。 二、试点工作安排 (一)试点目标。结合各类调查对象实际,探索建立格式统一、内容规范、简便实用的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围绕便捷生成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并直接转换为统计报表,提出设计思路和功能需求,为软件转换系统建设提供参考,实现原始记录、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提高源头数据采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二)试点片区。按照地理区位,将全省16个市划分成4个片区,每个片区由4个市组成,每个市选择2-3个县(市、区)参加试点(详见附件)。 (三)试点对象。各试点县(市、区)按照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大中小微)、会计制度、管理信息系统等对规模以上企业(含视同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大个体”、个体户和商业综合体等)进行分组,每组选择不少于3家单位;同时,选择规模以下单位5-10家。牵头单位协调片区内各市、县(市、区)合理选择试点企业,做到片区内各行业、各种企业规模、各类会计制度、不同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和劳动工资两个专业企业全覆盖。 (四)试点内容。包括研发和劳动工资两个专业。研发部分,包括《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的107-1表、107-2表、117表涉及的所有指标。劳动工资部分,包括《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中的102-1表、I102-2表、202-1表、I202-2表涉及的所有指标。 (五)试点流程。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定试点单位。根据参与试点县(市、区)实际情况,各片区内加强沟通协调,搜集各类调查对象情况,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确定各县(市、区)参加试点的单位名单。(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研制试点模板。国家统计局下发试点模板后,各级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和统计报表填报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子统计台账,制作我省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试点模板。(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开展试点工作。各片区、各试点县(市、区)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单位推行电子统计台账工作规则和记账方法,督促指导试点单位及时记账并依托电子统计台账报送相关统计报表。根据试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台账模板,研究提出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优化改进的目标要求。(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试点工作总结。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台账模板和软件系统开发建议,夯实全面推行电子台账基础。(2022年底前完成) 三、建立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协作机制 (一)成立人口社科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为扎实推进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省统计局成立人口社科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吸收市、县、乡、企业部分业务骨干参加,负责组织协调、研究推动试点工作。 (二)建立试点片区协作工作机制。济南、青岛、淄博、枣庄市负责所在片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与省统计局人口处(社科处)沟通联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合理选择试点对象,积极组织推动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主动配合支持,协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按照试点片区划分,省统计局指定专人联系片区,及时协调沟通,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解决预案,指导试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立足报表填报需要。推动建立电子统计台账,目的是确保调查对象科学规范、及时准确记录台账,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准确填报统计报表,全面、准确、及时、完整反映研发和劳动工资实际,进而提出软件转换系统需求。 (二)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必须着眼减轻基层负担,在台账模板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软件应用的便捷性、实用性上下功夫,做到记录简便、使用方便、好学好用。 (三)强化协作配合。试点工作纳入各市年度业务评价内容。各市要按照试点工作安排和片区试点工作分工,强化责任,注重协作,及时推进。要注重加强与其他专业配合,研究探讨相关专业的台账指标设置问题,提出可行可用的思路建议;要注重加强与台账软件系统设计人员的沟通交流,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注重加强与台账建设牵头专业的合作,互相启发,取长补短,为台账建设建言献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宣传和推动,引导基层单位充分认识电子统计台账对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统计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消除对电子统计台账的疑虑,最大程度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进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全省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县(市、区)名单 山东省统计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省研发和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 试点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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