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统函〔2021〕36号
省卫健委:
你委《关于申请修订山东省住院病案首页(卫健统4-1表)采集内容的函》(鲁卫函 〔2021〕4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的本次修订,本次修订增加指标43项,自2021年12月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底。请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调查表式执行。
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特此函复。
附件:山东省住院病案首页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山东省统计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