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各地动态
菏泽市局“四步法”做好贸易“金样本” 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08 09:06: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菏泽市统计局 字体:[ ]

限额以下零售和餐饮业“金样本”记账专项试点工作是贸易统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了解限额以下零售和餐饮业发展情况的重要途径之一,对科学测算月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下部分数据意义很大。菏泽市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稳步推进 “金样本”试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通过扎实开展“金样本”记账专项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探索优化限下抽样调查统计制度、深化贸易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步: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专项试点工作通过记账方式收集限额以下零售和餐饮业样本单位经营情况数据。菏泽市局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制定时间表,严格规范统计业务标准,明确样本单位抽样调查问卷的各项指标口径,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步:合理抽样提高代表性。优化样本是做好“金样本”调查的关键性基础工作,菏泽市局根据本地批零住餐业发展实际,并结合限额以下批零住餐单位抽样调查工作,做好样本单位的选取工作。选取了经营稳定、配合程度较高、有明显行业特点的样本单位,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可比性和代表性。

第三步:多维评估确保数据质量。为提高“金样本”数据精准度,菏泽市局加强对“金样本”单位的月度数据评估,尤其是对销售商品收入等核心指标,合理运用类比法、日均法、对比法等评估方法,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步:深入回访提升填报水平。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回访问卷需求,选取代表性样本上报单位进行电话和实地回访,做到程序不漏、环节不少、细节不忽略。相关县区以身示范,多方位了解企业经营和发展现状,结合填表存在的问题,向经营者解释好有关指标的含义和正确的填写方式,提高样本单位填报水平和日记账规范程度。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