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局四措施做好规上文化产业单位认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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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文化产业单位的认定工作是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质量,打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基础,潍坊市局"四措施"全力做好规上文化产业单位认定工作。 一、强化业务指导,确保任务完成。在年前召开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培训会的基础上,通过QQ业务群、文化产业平台开展业务指导,使文化产业统计人员熟悉掌握报表及统计基本知识,明确文化产业统计的相关概念及分类要求,掌握一套表报表流程和操作要领,为做好文化产业单位认定工作,奠定扎实的业务基础保障,确保任务完成。 二、深入调研摸排,摸清单位底数。按照今年省局对文化产业单位清查认定工作的要求,深入挖潜,梳理家底,全力做好规上文化企业清查摸底、新增入库摸底工作。一是认真研究单位认定方法,对照省局反馈疑似文化企业清单,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清理核查;二是加强与普查中心、各专业的工作协调,做好新增规上文化企业名录库申报工作。 三、强化平台监测,把好入库质量。按照单位认定时间节点,监测平台年报文化产业企业数量,同时对平台上的单位进行比对筛选,对有出入的企业通过电话、上门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其行业代码、主营业务活动进一步了解核实,指导企业规范文化产业统计;加强与工业、贸易、服务业等专业的联动,相互配合,摸清各专业涉及文化产业的单位增减情况并复核,严把数据质量关。 四、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文化产业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梳理我市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通过县市区文化产业培训会议,及时向街道和重点企业讲解文化产业单位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流程、时间以及政府对文化企业的扶持政策等,夯实文化产业基础;建立了规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度测算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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