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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1-03-10 16:05: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着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统计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年度工作部署,加强统筹推进,确保工作落实。

(一)深化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把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做好全局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收听收看民法典专题讲座,引导干部职工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不断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

(二)明确职责,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5次研究统计法治建设事项,强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作出20余次批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依法统计融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再造流程,顺利完成依法履职任务目标。研究制定《山东省统计局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落实措施》,确定11项重点流程再造任务,编制职责任务清单,明确240项工作任务。按照“三定”规定,细化分解59项依法行政任务分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成效良好。动态调整统计系统内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用法律法规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积极做好法规制度修改完善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就国家层面建立现代统计管理体制及相关体系建言献策,对《关于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修订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报送了“十四五”期间和2021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报告,积极推进统计立法工作。

(二)不断推进统计规章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预警防控办法》,推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山东省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2020)》《山东省单位入库纳统工作职责划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管理办法》,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认真做好行政决策审查监督工作。按规定认真做好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依照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山东统计信息网等方式,及时就重大行政决策向全省统计系统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发布2条征求意见公告,按规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协议,重大决策提前咨询法律顾问建议。

三、严格执法检查,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健全完善统计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一)全力配合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工作。2020年,国家统计局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李干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常务副省长王书坚、省委秘书长刘强亲自指挥协调督察保障工作。省统计局发挥牵头作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有关省直部门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统计督察服务保障工作,得到国家督察组高度评价。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8个方面及时启动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夯实统计执法基层基础。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制度,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和山东统计微信公众号设置统计违法举报专栏,公布举报方式及联系方式,畅通检举统计违法行为渠道,对涉嫌违法的各类线索认真进行登记,及时核实查办。举办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班,全省160余名统计执法骨干通过考试,通过率列全国第3位。采取集中培训、以查代训、现场督导等方式提升能力素质,培养了一批讲政治、懂业务、会执法的统计执法骨干,统计执法力量得到全面增强。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组织对全省1300余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消除了统计执法“空白县”。持续推进部门联合检查,牵头1项、参与3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检查效率和覆盖面。联合有关部门对25家涉外调查机构和部分调查咨询公司进行执法和监督检查,规范了涉外调查市场秩序。对95家违法企业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有效震慑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助做好责任人处分处理工作。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部门联合惩戒制度,认定25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推送至监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营造良好氛围,扎实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围绕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统计法规学习总体谋划安排。印发2020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部署年度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抓“关键少数”、抓关键内容、抓关键途径,努力提升普法成效。利用关键时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与泰安市政府联合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宣传月等活动,《中国信息报》整版刊发山东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经验做法,有效传递山东统计“好声音”。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主动向各市提供有效制度供给,整理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近年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形成12万余字的《统计法治工作相关文件汇编》,印发全省统计系统学习使用。安排20余人次赴省委党校,部分市(县)委党校、省直单位和局专业处(室)开展统计法知识宣传讲解,听众达2000余人次。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中开展嵌入式普法,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普法宣传,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次。

(三)搭建“互联网+”普法平台。在山东统计微信公众号开设山东统计普法小课堂,定期发布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拍摄播放4条统计普法宣传微视频,其中,《统计失察失责要收到责任追究》被国家统计局吸收推荐。积极参与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山东省在微信端总答题次数位居全国统计系统前列,省统计局荣获优秀组织奖。120余篇统计普法宣传稿件被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网站和齐鲁普法网推送,在省直单位中名列前茅。

五、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升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要求,顺利完成相关平台整合建设,强化统计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四个一”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全局行政许可事项均接入“爱山东”APP。推进“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监管体系运行。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动态调整网办要素信息,实现所有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按要求编制公布了省统计局涉企权责清单、统计系统省市县部门涉企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以及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和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涉外调查许可证业务均在法定时限内按时办结,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和山东统计信息网公布有关信息。

(二)认真做好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审核各类信息3800余条,发布2700余条,其中,向国家统计局网站报送信息550余条,采用228条。全年在《中国信息报》发稿180余篇,在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发稿40余条次,30余人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等媒体采访,积极宣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2020年共办理各类申请154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加大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维护。安排专人每天登录省统计局门户网站的公众互动、山东政务服务网办事咨询等栏目,及时答复公众提问,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2020年共完成答复各类咨询404件,接受社会各界电话咨询960余人次。做好专题网站开发设计,设立“山东省第七次全国口普查内外网站”“中国统计开放日”“两会查询服务系统”“统计微课”等专题网站,及时做好重大专项工作和统计活动的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统计基层基础尚不牢固,统计法治建设存在短板,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尚未完全形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2021年,省统计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夯实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动统计现代改革,认真做好相关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统计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加快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体系,着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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