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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法治宣传作品线上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5 10:13: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各市统计局:

2021年是“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启之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统计法治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工作部署,省统计局通过“山东统计微信公众号”开展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线上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宪法和民法典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学习、遵守、运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情况。

二、作品类型

作品包括动漫、微视频、图解、漫画、宣传海报、摄影作品等等适合在新媒体平台发布、传播的作品。其中动漫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px,帧速率为24帧/秒,输出格式为Mp4;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px,输出格式为Mp4;图解、漫画、宣传海报、摄影作品等均以图片文件形式提交,JPEG格式,分辨率在1024px以内,大小不低于1MB。

三、组织要求

请各市根据要求积极加工、制作和遴选报送作品,推进山东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作品报送前需做好审查工作,作品内容要紧扣主题,引用解读法律条文准确规范,正面展示统计部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的成果以及依法统计情况。

2.作品报送后即视为许可国家和省统计局以普法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保留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3.经筛选,部分作品将推送到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网站展示,每季度评选出优秀作品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微讯”公众号、《中国信息报》及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登载;部分作品通过“山东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

4.作品由各市统计局组织征集和评审,采用电子报送方式报送到省统计局,邮件主题命名采用“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线上展示活动+报送单位+作品名称”的格式,并附作品相关信息,包括作品类型、作者及其工作单位、150字以内作品简介等,不接受个人推荐和报送。

5.报送起止时间:2021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联 系 人:董美秀

联系电话:86197803

邮    箱:dongmeixiu@shandong.cn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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