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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设立信息公开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4 16:40: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事处 字体:[ ]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3号)第三章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自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的要求,现将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相关信息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1、单位名称: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为管理决策提供社情民意信息分析;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调查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信息;承担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社情民意调查项目。

3、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16号

4、法定代表人:李云龙

5、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6、开办资金:30万元

7、举办单位:山东省统计局

8、登记管理机关: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统计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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