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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16:1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事处 字体:[ ]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鲁统办字〔2021〕14号

 

各市统计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基层基础建设年”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素养,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强化对统计人员教育培训是加强人才培养最有效的途径,是提高统计人员专业能力最直接的手段,是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最根本的方式。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统计技能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全省统计系统网络教育培训机制,围绕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网络培训,充分发挥其方式灵活、组织便利、快捷高效、资源集约优势。开展业务技能大比武,坚持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测试,学理论、学政策、学制度、学流程。加强岗位资格培训,推动统计干部持续学习、持续提高,持续提升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支撑能力。坚持需求导向,将参加网络教育培训情况计入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每季度测试合格计15学时,切实提高统计工作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年度网络教育培训方案。各市统计局要结合“基层基础建设年”加强干部网络教育培训有关要求,制定本市2021年度网络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经集体研究后报省统计局人事处。省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根据本专业、本领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1年度网络教育培训课件制作计划,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9日前)

(二)开设“统计干部网络教育培训”专栏。整合“山东统计信息网-统计微课”栏目,开设“统计干部网络教育培训”专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培训课件”“经验交流”“统计微课”等栏目,供全省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交流。(责任单位:省局人事处、科研所;完成时限: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

(三)梳理政策文件。省统计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等梳理本专业、本领域有关政策文件,分门别类整理后上传至“统计干部网络教育培训-政策文件”栏目,作为网络教育培训的基础资料。同时坚持动态梳理、实时上传,各专业处及时将最新政策要求等梳理上传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吃透政策。(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16日前挂网)

(四)制作网络教育培训课件。省统计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市统计局以统计制度方法、报表填报流程、指标计算方法、数据审核要点等为主要内容制作网络教育培训课件,培训课件可以用PPT、图解、短视频、漫画等形式,聚焦本专业、本领域统计生产流程的关键环节,基层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实际工作易错易漏点等进行培训,切实提升统计干部专业能力,提升统计工作质效。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市统计局在制作网络教育培训课件过程中,同步建立配套试题库,对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测试。网络教育培训课件制作完成后,由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市统计局及时挂“统计干部网络教育培训-培训课件”栏目,培训试题库同步发省统计局人事处。每个课件配套试题一般不少于10道,试题形式为选择题,如为多选题请注明。(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第一批网络教育培训课件挂网,培训试题库制作完成)

(五)开展网络教育培训。依托“统计干部网络教育培训”专栏开展教育培训。按照协调联动、分级负责要求,省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专业各市统计局相关人员网络培训工作,各市统计局负责本市范围内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员网络培训工作。(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第一批统计网络课程培训)

(六)开展网络教育培训测试。网络培训结束后,根据前期配套试题库,依托“国家统计局-教育培训中心-在线学习平台”开展测试。省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专业各市统计局相关人员测试工作,各市统计局负责本市范围内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员测试,测试开始时间及方式由人事处另行通知。对连续2次测试不合格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建议调整工作岗位。(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完成测试)

(七)举办有关重点培训班次。省统计局结合“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工作需要,强化分层分类培训,通过网络培训平台举办“全省统计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培训班”等重点培训班次,切实将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局人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职责任务。开展统计干部网络教育培训事关统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和统计工作长远发展。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市统计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根据职责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把统计干部网络教育培训作为工作重点纳入议事日程,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常态长效。省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市统计局要精心制作网络教育培训课件,确保培训质量。第一期网络培训课件制作完成后,第二批网络培训课件及配套试题库要于6月10日前制作完成,并于6月底前完成培训测试等工作。按照动态、及时、长效要求,自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每季度第一个月完成课件及配套试题库制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完成培训测试工作,形成常态机制,切实抓牢抓实基层基础工作。

(三)坚持多措并举,注重示范引领。要及时总结推广网络培训课件及试题库制作、开展教育培训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促进交流借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良好局面。省统计局将分别于2021年6月底和12月底召开经验交流会,对各市、各处室制作网络培训课程情况进行交流展示,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压实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评价。省统计局每季度对各市学员参训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参训、测试情况等。各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学员参训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参训、测试情况等。完善考评机制,将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网络培训课件制作、培训组织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综合成绩进入前三名的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基础上,直接定为优秀。将各市统计局网络培训课件制作、培训组织、测试成绩等情况纳入对各市统计局年度评价,合计占总成绩的10%。

联系人:刘小蕾  殷婕  86197866  86129492

邮  箱:lxl@stats-sd.gov.cn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下载: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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