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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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4014254人,占63.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513199人,占36.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长16393181人,乡村减少1065879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3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3] 全省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28026762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5]为7283477人,流动人口为20743285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412900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661427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4328441人,增长104.6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921595人,增长208.38%;流动人口增加9406846人,增长82.9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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