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统字〔2021〕39号
聊城市统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新增农贸市场统计专项调查方案的请示》(聊统字〔2021〕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审批后的《农贸市场统计专项调查方案》,该调查为一次性调查,有效期至2021年9月。请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调查范围和表式执行,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有效期内进行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山东省统计局
2021年6月1日
批复原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