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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农贸市场统计专项调查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6-03 14:23:37 浏览次数: 字体:[ ]

鲁统字〔2021〕39号

聊城市统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新增农贸市场统计专项调查方案的请示》(聊统字〔2021〕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审批后的《农贸市场统计专项调查方案》,该调查为一次性调查,有效期至2021年9月。请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调查范围和表式执行,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有效期内进行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山东省统计局 

2021年6月1日

批复原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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