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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省经济稳固向好提质步伐加快

发布日期:2021-07-22 15:14: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处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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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省经济稳固向好提质步伐加快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1年7月21日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六稳”“六保”为着力点,强化“扩消费、强投资、稳外贸”,生产需求全面恢复,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主要指标加快回归潜在增长水平,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出成效。

初步核算,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38906.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8%,两年平均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53.44亿元,增长7.4%,两年平均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15076.31亿元,增长11.8%,两年平均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21176.60亿元,增长14.2%,两年平均增长6.8%。

一、三次产业协同共进。农业生产稳中有增。上半年,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481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2%,比一季度加快3.9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1%。夏粮再获丰收,单产达到440.0公斤/亩,同比增长1.1%;实现总产2637.2万吨,增长2.6%,均创历史最高水平。蔬菜生产实现播种面积、单产、总产量 “三增”。生猪产能加快恢复,生猪出栏2373.2万头,增长30.8%,增速创历史最高水平。工业生产增势延续。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1%,两年平均增长7.7%。41个大类行业增长面为92.7%;120种重点工业产品,产量增长面为77.5%。装备制造业保持较快增速,同比增长23.9%,两年平均增长13.4%,快于规模以上工业5.7个百分点。服务业强势回升。1-5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4%,两年平均增长13.2%,快于一季度1.7个百分点。32个大类行业增长面为96.9%。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加速改善,营业收入两年平均增长13.7%,快于一季度1.9个百分点。

二、三大需求全面改善。投资关键作用增强。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6%,两年平均增长6.3%。制造业投资加快,同比增长23.7%,两年平均增长8.1%,较一季度提升5.6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为26.4%,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民间投资较为活跃,同比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7.4%,较一季度提升2.1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为63.1%,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消费潜力加速释放。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11.8亿元,同比增长24.5%,两年平均增长6.1%,较一季度加快0.9个百分点。餐饮行业加快恢复,实现收入同比增长41.8%,两年平均增长4.4%,较一季度加快1.3个百分点。外经外贸高位增长。实现货物进出口13398.6亿元,同比增长42.2%。其中,出口7581.5亿元,增长43.8%;进口5817.1亿元,增长40.0%。实际使用外资112.2亿美元,同比增长75.0%,较一季度加快12.2个百分点。

三、发展动力持续增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上半年,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4%,两年平均增长7.4%,分别高于GDP增速2.6、1.3个百分点。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3.0%,高于工业投资5.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5.2%,较一季度提升3.8个百分点;占工业投资比重为60.2%,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8.6%,较一季度提升10.6个百分点。高端产业发展壮大。上半年,“四新”经济投资同比增长17.0%,两年平均增长17.6%,较一季度提升1.9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为49.9%,分别比一季度和去年同期提升3.3、2.3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7%,两年平均增长12.8%,高于规模以上工业5.1个百分点。高端工业品生产加快,工业机器人、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子元件等产量两年平均分别增长45.4%、32.0%和28.3%。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线上消费快速增长,上半年实现网上零售额2564.7亿元,同比增长24.6%,两年平均增长16.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9.7%,两年平均增长20.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5%,比一季度提高0.6个百分点。

四、经济质效显著提升。财税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00.3亿元,同比增长22.2%;两年平均增长7.2%,比一季度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增长26.1%,比一季度提高0.7个百分点。企业效益大幅提高。1-5月,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16.0%,两年平均增长29.1%。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8%,比一季度提升0.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20.3%,两年平均增长18.3%。结构调整深入推进。服务业主导地位更加突出,上半年实现增加值两年平均增长6.8%,比一季度提高1.2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7%,比一季度提高2.5个百分点。制造业支撑作用增强,实现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8.5%,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消费结构提档升级,限额以上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和化妆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83.1%、55.3%和45.5%,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7.9%、26.1%和16.8%。绿色发展动力提升上半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41.2%,占全部发电量的19.1%,同比提高3.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速逐季减缓到7.2%,比一季度回落2.3个百分点。

五、市场活力加速释放。市场主体持续增加。上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3.2%。其中,新登记企业两年平均增长8.5%,占比为35.3%,比一季度提高1.0个百分点。金融支撑稳健有力。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0.7万亿元,增长13.2%;比年初增加8992.3亿元,同比多增871.7亿元。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大,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增长10.7%,占比达到63.7%。交通物流运转良好。上半年,公路、水路货物运输量同比分别增长12.4%、16.5%,两年平均分别增长5.3%、3.5%。沿海港口吞吐量同比增长8.0%,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增长12.4%。企业运营效率提升。5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9.6天,同比减少4.0天;应收账款回收期为45.0天,同比减少9.6天。

六、民生保障稳固有力。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3.9万人,同比增长23.4%,增速比一季度提高3.3个百分点。二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2%,比一季度末降低0.04个百分点。市场价格运行平稳。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涨幅较一季度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6月份同比上涨1.5%,环比下降0.4%,价格涨幅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04元,同比增长11.1%,比一季度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7%和14.6%,分别比一季度提高0.4和0.5个百分点。民生投入持续增强。上半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7.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教育支出分别增长17.8%、12.0%和10.9%。

总的看,上半年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向好,高质量发展强劲有力,经济运行稳定性、协调性不断增强。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锚定“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坚定不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集中精力抓紧抓实各项重点工作,着力破难题、补短板、扬优势、控风险,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与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省财政厅;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使用外资数据来源于省商务厅;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率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水路、港口运输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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