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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3 15:28: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统办字〔2021〕30号


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号)要求,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聚焦重大战略推进落实,加大经济发展数据公开,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运用全面、完整、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直接反映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实施取得的最新成果,直观体现全省营商环境变化的改善,综合展现全省高质量发展情况。以更多接地气、有温度的分析解读引导社会预期,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责任单位:综合处、设计管理处、核算处、各专业处室、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统计科学研究所、普查中心)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按照省“双全双百”工程工作要求,优化提升有关政务服务事项。二是依托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业务平台,推动行政检查、处罚业务上网运行,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与业务平台整合,基本实现监管业务全覆盖。三是按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在政务服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领域基本实现省内行政机关开具的高频证照、证明材料“免提交”。(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三)在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2021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加大公开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机关党委、设管处、执法监督局、人普办、综合处)

(四)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本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的公开。按有关部门对预算、决算信息的时间、内容、格式等的要求,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准确真实。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财务处、办公室)

二、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加强重大政策落实效果解读。围绕“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十强”优势产业等开展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和宣传解读力度,客观反映政策落实效果。持续做好全省经济运行数据月度、季度发布工作,联合主要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做好解读。(责任单位:综合处、核算处、各专业处室)

(二)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舆情防控,针对涉及统计数据和统计事业发展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

(三)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在统计领域重要法规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项发生时,主动发布信息,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引导预期。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

三、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

(一)深入做好政民互动。积极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以新颖鲜活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统计数据生产流程,采取多种形式邀请公众参与,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综合处、设计管理处、统计执法监督局、核算处、各专业处室、普查中心)

(二)强化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建设。加强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维护,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准确答复公众提问,提升回应实效。积极解疑释惑,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责任单位:统计科学研究所)

(三)按照《山东省统计局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要求,各处室涉及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点统计调查项目、重大统计政策措施的有关会议议题,主办处室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材料一同报批。(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四、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和国家统计局网站,更新省统计局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清理省统计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解读。(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二)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公文运转管理办法》,处室拟制公文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确定公文公开属性,原则上非涉密公文不得选择“不予公开”属性,确须定为“不予公开”的需有法律法规依据,并经办公室审核,局领导批准。主动公开的公文,20个工作日内要在山东省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信息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做到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责任单位:统计科学研究所)

(四)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外网网站栏目设置,调整充实栏目内容。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发布时效。加强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发布统计分析、数据解读、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主动转载转发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重要政务信息。(责任单位:统计科学研究所、综合处、各相关处室)

五、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

(一)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加大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将政务公开列入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加强对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培训。(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

(三)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对本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办公室)


原文下载: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一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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