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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17 12:16:01 浏览次数: 33 信息来源:综合处 字体:[ ]

为举办好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通知》要求,结合烟台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赓续红色血脉 奋进统计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教育

1.组织全局干部观看统计微讯“统计连着你我”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主题直播,并通过推送直播二维码号召社会公众观看直播,参与活动;

2.依托中国信息报“学党史 话统计”栏目,学习《国家统计局的“前世今生”》,进一步传承统计血脉的奋斗精神;

3.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回顾统计法治建设历程,增强统计法治观念,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召开座谈会(9月18日前)

与有关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统计调查对象代表围绕统计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三)组织现场活动(9月18日)

与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联合在烟台山公园广场设置宣传展位,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1.介绍烟台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基本情况。向社会公众介绍烟台市统计局和国家调查队系统机构设置情况,讲解烟台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职能和发展历程。

2.宣传统计调查业务。宣传讲解并发放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劳动工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和价格调查以及GDP等统计调查知识等,促进社会公众理解配合支持统计调查工作,凝聚统计调查事业发展正能量。

3.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放统计法律法规一本通、宣传手册和宣传折页,现场解答统计法律疑难问题,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加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积极做好媒体宣传

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烟台日报社的沟通交流合作,借助烟台日报、烟台晚报、新闻客户端及相关视频号等媒体平台对现场宣传活动及统计调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融媒体作用,广泛传播统计调查基础知识,充分展现统计调查工作重点和统计人精神风貌,展现烟台统计调查工作规范、透明、高效、务实、服务的理念以及对烟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四、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烟台市统计局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综合科与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各项准备及具体实施,其他科室积极协助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宣传主题

宣传活动内容和场景设置要紧扣“赓续红色血脉 奋进统计未来”的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模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示统计调查工作成果。

(二)丰富宣传手段

广泛借助新闻媒体、报纸和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手段,形成数据、文字、图片等多种传播方式相叠加的立体宣传模式,高质高效地办好统计开放日活动。

(三)提升宣传实效

立足民生关切,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设置统计调查数据解读模块,增强社会公众参与体验,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热情,提升宣传活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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