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山东城镇化发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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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 ——“十三五”时期山东城镇化发展情况 “十三五”时期,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的全省城镇化工作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目标,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研究出台一系列城镇化配套改革措施,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稳步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一、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省遵循规律,因势利导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6401.4万人,较2015年增加788.1万人,年均增加157.6万人,城镇人口集聚能力继续上升。2020年达到63.05%,比2015年提高6.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年均增长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二、城镇化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十三五”以来,我省城镇化发展理念逐步由重数量规模向规模质量并重转变,以往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局面得到显著改善,城镇地域扩张速度连续下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城镇人口自增和城乡人口有序转移成为城镇化率提高的主导因素。“十三五”期间,城镇地域扩张对城镇化率上升约贡献0.6个百分点,城镇自增约贡献1.9个百分点,乡城人口净迁移约贡献2.0个百分点。 三、城乡融合战略加快实施 城乡融合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发展到更高水平的重要标志,国家与省实施的2018-2022年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战略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在空间形态优化、高质量发展内涵提升、城镇化配套制定改革的深度整合明确了发展方向,城镇化工作重心向以城带乡转移。深化城乡治理体制改革,聚焦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三个中心”,加快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实施“市县同权”,提升县域城镇化发展能力和水平,2020年末,我省共有10个县市进入中国县域综合实力百强榜,数量位居全国第四。 四、城镇布局日益优化 “十三五”期间,我省按照统筹规划,集聚高效、合理布局、分工协作的原则,按照人口分布、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条件逐步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成了以山东半岛城市群为主体,8个大城市、11个中等城市、84个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济南、青岛两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 22541.47亿元,占GDP比重为30.8%,较2015年提高6.4个百分点。寿光市达到中等城市人口规模标准,莒县、乳山、禹城 3 县(市)达到Ⅰ型小城市标准。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布局不断优化。 五、人口市民化平稳推进 “十三五”期间,我省以农业转移人口和随迁家属、城中村和棚户区人口、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为重点,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人口市民化质量。到2019年14个设区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取消购房、投资纳税等限制条件,全面放开高层次人才落户,全省累计发放居住证 800余万张。市民化政策逐项落实落细,加快推进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进程。出台《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十三五”期间发放租赁补贴21万户次。 六、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核心指标。“十三五”期间,我省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886元,比2015年增长44.9%,年均增长7.7%;人均消费支出20940元,增长43.6%,年均增长7.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3726元,比2015年增长38.6%,年均增长6.7%;人均消费支出27291元,增长37.5%,年均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753元,比2015年增长45.0%,年均增长7.7%;人均消费支出12660元,比2015年增长44.7%,年均增长7.7%。 七、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全省加大对人居环境的改善力度,人民生活舒适度显著提升。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3.6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2.6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7.1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0.78平方米。交通更加便利,2019年全省道路面积达到97663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16816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25.3平方米/人;公共汽电车运营车数增加16923辆,达到56657辆,出租车数增加1621辆,达到62852辆。居住环境更加和谐宜人,“十三五”期间,全省园林绿地面积增加38821公顷,公园绿地面积增加13539公顷,绿化覆盖面积增加4980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6平方米/人。 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快 保障“幼有所育”,2019年9月颁布实施《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增加5940所幼儿园,2019年达到23588所。幼儿园专任教师增加64783人,达到154602人,其中21.5%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保障“学有所教”,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保障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4064所,新增中小学学位354万个,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保障“劳有所得”, 实施“山东省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创建“四型就业社区”,出台稳就业24条措施,多渠道提供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加强社区就业创业服务,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保障“病有所医”,2018年2月印发了《“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切实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卫生机构数2019年比2015年增加6266个,达到8366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11.1万张,达到63万张。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医院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100%。保障 “老有所养”, 出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25亿多元,全省建成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30多处,建设日间照料中心近5000处。 “十三五”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思想高度统一,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强化政策协同、上下协作,城镇发展活力全面激发,城镇化总体上保持着速度稳健、质量提升的良好势头。“十四五”我省应进一步树立积极、有序、全面、协调、稳步的发展理念,促进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互促共赢发展,确保新型城镇化继续健康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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