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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成就之十五教育事业篇

发布日期:2022-01-13 18:13:57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坚定建设人才资源强省

——山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成就之十五教育事业篇 


在省委和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教育机构、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定位,坚持教育改革创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服务水平,为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提供了强大支撑,山东从人口大省迈入人才资源强省行列,教育事业取得重大成就。

一、恢复、整顿、规范发展阶段(1978—1984年)

1978年开始,根据中央精神,山东省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失散在社会上的教师归队。同时加强中师和师专建设,复办和新建山东教育学院及各市地教育学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快速恢复教育秩序。

(一)基础教育秩序全面恢复

1978年9月,山东省全面贯彻《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严格按照国家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组织教学。至1980年,全省小学在校学生达1041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5.8%。1981年7月,山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重点普及小学教育。198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几个问题的决定》,普及初等教育。1984年,进行“五四”学制实验,对普及初等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50个申报县(市、区)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均达到国家标准。至1987年底,中小学基本达到“六配套”要求,基础教育秩序得到全面恢复和整顿,教学逐步正常化,规范化。

(二)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多元化

1979年4月,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中等教育分类改革方向。决定恢复和重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农村发展农业中学,城市发展一批职业中学。1981年成立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领导小组。1982年《关于加速农村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问题的报告》确定普通教育与农业技术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农半读学校、业余学校和各种技术培训并举,国家办学与集体办学并举的方针。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呈现出多元化特征。1984年末,由普通高中改办农技中学385所,专业近50种;农业初中346所;城镇职业高中48所,专业百余种;普通中专188所,专业50余种;技工学校119所,专业30余种。全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20.8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32.3%。

(三)高等院校管理走向规范

1977年决定恢复高考制度后,山东于11月召开招生会议,成立招生委员会,制定山东省大中专招生实施办法。当年,全省报考人数达到80万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1.3万人。1978年,山东中医学院、山东师范大学等恢复硕士研究生招生。1979年开始改革教学计划,引入学分制等管理制度;普通本科学制改为4-5年,专科2-3年。1982年,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和山东医学院的10个学科和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山东大学成为全国首批8个博士学位试点单位。至1984年,全省高校专业共196种,专业点307个,文科、轻工、管理等科类的比重得到提高。普通高校从1976年的22所增加到47所;招生规模从0.9万人增加到2.5万人;在校学生由2.1万人增加到6.6万人。教学科研条件显著改善,到1985年,全省普通高校图书馆藏书由1981年的930万册增加到1583万册;教学仪器设备由0.6亿元增加到2.3亿元;高等学校占地744.9万平米,校舍建筑总面积达242.8万平方米。

二、突出重点的跨越式发展阶段(1985—2000年)

1983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给新时期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1987年12月,省委四届十次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坚持“科教兴鲁”,在思想上、政策上确立山东教育的战略定位。

(一)全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基础教育的管理权属于地方”。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从此拉开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序幕,山东省被列为“一类”地区。1986年,省六届人大21次常委会议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力争1988年在全省普及小学教育,1990年小升初达到75%,2000年左右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至1999年,全省实现“普九”的县(市、区)达到135个,人口覆盖率达到95.9%,扫除青壮年文盲11.9万人。2000年5月底,13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2000年11月,通过国家验收。

(二)职业教育艰难前行

1985年省教育厅印发《农村各类技术中学承认中专学历应具备条件的暂行规定》。1986年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力争1990年全省各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18.5万人,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55.2%,在校生达46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0%的目标。山东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进入巩固提高阶段。1987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山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1997年5月,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初中后不同阶段教育分流,与其他教育互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高等教育规模扩大

1986年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贯彻意见,明确提出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部分院校争取10年内达兼具教育中心和科研中心的要求。至1990年,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学科门类齐全、产学研相结合的山东高等教育体系,在校生由1985年的8.5万人增加到10.8万人。1992年10月,省政府印发《关于高等教育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至2000年,高校发展到58所,在校生达到30.4万人。综合办学条件显著改善,至1998年全省普通高校占地面积180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65万平方米,高校藏书2482万册。

(四)民办教育蓬勃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的民办教育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支持和鼓励民办教育。1997年《山东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颁布,民办学校和在校生规模持续增长,质量提高。到2000年,全省各类民办教育机构8730处,招生规模达到75.0万人,在校生194.5万人。

(五)成人教育辉煌发展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满足人们对文化的需要,1979年,山东省总工会、教育局等5部门印发《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意见》。颁发成人学历教育的高校、中等学校出现。1994年《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意见》与山东省1995年提出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任务后,成人中专突破学历教育单一模式,学校、地区、部门和企事业之间开展多形式联合办学。2001年,我省成人中专专业证书培训达2.4万人,比1991年增加1.2万人;岗位培训达15.3万人,增加13.0万人;工人技术等级培训1.0万人;农村技术培训3.3万人,增加3.0万人,办学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三、协调发展期(2001—2010年)

(一)建立以政府主导的幼儿教育发展格局

2001年后,国家相继制定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全省形成以政府举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建立起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缴费、社会捐资、幼儿园自筹等多元投资机制。到2010年,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

(二)义务教育从数量扩张走向质量提升

2001年开始,我省义务教育工作进入巩固与提高阶段。基础教育逐步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补充的原则。确保学生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成为巩固“普九”成果的重要内容。2002年9月,我省下发《关于遏止农村初中学生辍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控制学生辍学的监督机制。2001年6月,教育部颁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拉开建国后第八次课程改革的帷幕。作为首批实验省,我省确定青岛市、高密市为国家级实验区,烟台市芝罘区、淄博市张店区、济南市市中区、广饶县、博兴县为省级实验区。2003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流入地政府负责,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承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收费与本地学生相同。

(三)教师教育与学校发展相互促进

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教师教育专门化,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发展趋势,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建立培养、培训、稳定、吸引优秀人才的教师队伍优化机制和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教师发展机制。在“齐鲁名师”建设工程的带动下,各市、县和中小学校启动名师建设工程。至2008年底,市级名师培养对象达1621人,市县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培养规模2.3万人,形成年度教育创新人物、齐鲁名师及市、县名师为主体的骨干教师队伍,极大带动了中小学教师素质的提高。2007年至2011年,省财政每年投入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每年培训5000人。

(四)多元化高考制度改革深入推动

随着国家考试及教育政策的调整,山东省推行多元化高考改革,有力推动了人才培养体制的完善与进步。一是不断调整考试科目,优化学科结构。2002年,正式实行“3+X”高考模式。二是2001年进行网上录取试点。从此,我省进入了信息化录取时代。

(五)督学与督政相融合的制度日益完善

2001年山东省颁布《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省级教育督导法规。2003年,建立的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是全国首个省内逐级督政制度。2007年,调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式,每届政府任期内的第二年和第四年进行综合督导,其他年份进行专项督导。

四、深化综合改革与创新发展期(2011年至今)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系列讲话精神,山东省教育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创新发展期。省政府成立了分管省长为组长的山东省教育发展和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一)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现高质量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年3月9日,山东与教育部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成为首批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份。随后出台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教育机会均衡、办学条件均衡、师资队伍均衡、教育质量均衡的发展目标。2013年,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2014年制定出台“全面改薄”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政策。纳入省“全面改薄”建设规划的项目市15个,县111个,其中52个财政困难县全部纳入。2016年底,通过国家验收的县(市、区)达到了114个,占比83.2%。消除大班额。2015年9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启动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全省累计完成投资1700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4064所,新增学位354万个。2020年底,中小学56人以上教学班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全部消除。全面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课程教学、招生制度、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评价制度等综合改革措施。2020年,出台《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同年底召开的山东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改革推进会议,对“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进行全面部署。

(二)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2011年始,以制定教学标准、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为切入点,山东省酝酿启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12年,省政府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启动。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综合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形成了全方位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同年,选择青岛、潍坊、德州作为东、中、西部试点城市,开展中职、高职及本科贯通培养改革试点。

2015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职业教育改革向纵深推进。2018年,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2020年1月10日,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决定在建设国家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框架下,山东整省推进,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为全国探索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2020年起,连续两年在山东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幕式,山东职业教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三)推进高校内涵发展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山东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目标。2011年制定《山东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山东高校进入了内涵发展的快车道。2013年始,实行重点建设和全面改革相结合的战略,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6年4月22日,省委和省政府两办印发《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作了系统规划和顶层设计。

(四)有序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发展

普惠性学前教育较快发展。2011年以来,山东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特别是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学前教育改革加速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省幼儿园达到2.5万所,在园幼儿380.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0%,普惠率达到85.8%。特殊教育持续提高。连续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成立省内第一所公办自闭症儿童教育学校;建立省级特教研究中心和市、县两级特教资源中心172个,基本形成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办学体系。2020年底,全省30万人以上的县(市)全部建成特教学校,独立设置的特教学校152所,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9.5%。推动继续教育创新发展。实施高校继续教育“数字资源优选工程”,遴选精品课程105门、优质课程226门。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5个、示范区10个;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10个。开发建设“山东终身学习在线”“山东老年学习在线”,提供在线资源1.2万个,注册人数突破61万,在线学习超过778万人次。

自1978年恢复整顿以来,山东教育事业坚持改革创新,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建成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层次合理、质量优异的教育体系。教育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国民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带动了人力素质的提升,坚定迈上人才资源强省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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