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016L/2022-004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有效性: |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2022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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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关于2022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省统计局接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作为主办单位办理的有3件,作为会办单位办理的有2件;接收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作为会办单位办理,均已及时答复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省统计局接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共6件,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件,占总数的66.7%;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2件,占总数的33.3%。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 1.主办件《关于企业纳统的建议》(编号20220826)、会办件《关于规范企业注册登记促进依法纳统的建议》(编号20220326)。两项建议均涉及制定企业纳统相关政策,强化企业纳统引导,优化统计服务。近年来,省统计局一直在积极推进规范企业注册登记,促进企业依法纳统。2022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鲁统字〔2022〕7号),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扶持培育、出台惠企政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同时,省统计局积极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服务效能,为企业纳统做好一站式服务。 2.会办件《关于差异化核定焦炭指标扶持高端化工产业基地建设的建议》(建议编号:20220720)。该建议提出能耗双控考核中区分燃料煤和原料煤统计。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从2021年起,我省在节能双控考核中把原料煤与燃料煤区别对待,已不再把原料煤作为原料用能纳入节能双控考核。 3.会办件《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建议》(提案编号:12050593)。建议指出,负责体育产业统计的部门间协同机制不健全,数据核算工作滞后。我省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一直在不断完善。省统计局与省体育局积极沟通、密切协作,2021年建立《山东省体育产业重点行业运行监测制度》,积极开展体育统计监测,夯实体育产业统计基础。下一步,省统计局将协助省体育局进一步健全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方案,加强统计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体育产业名录库;按照国家统一核算要求,及时通报核算结果,提高统计核算的时效。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1.主办件《关于从“生命周期”角度行动,推进数据决策,助力碳中和的建议》(编号20220042)。建议提出构建产业活动生命周期清单数据库,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核算能力建设。为搞好碳排放核算,目前统计部门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二是配合做好全社会电力统计,三是编制年度地区能源平衡表,四是工业生产过程统计。通过一系列统计工作,形成时间序列完整、代表性强、使用方便、数据质量较高的月度、年度清单数据库,可以较好满足碳排放核算需要。下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国家碳排放核算方案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工作配合,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碳达峰、碳中和”核算能力。 2.主办件《关于调整群众满意度电话抽查方式的建议》(编号20220710)。该建议指出电话调查问答方式有问题、设计的问题专业性太强,建议改电话抽查为入户走访。针对调查问题设计和问答方式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调查问卷设计,科学设计选项,规范调查用语,加大12340社情民意调查热线的宣传力度和统计执法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评价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进行评价。目前,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是对标国家做法,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开展的调查。改电话抽查为入户走访存在入户难、费用高、易受干扰等弊端。我们将继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可行性研究,借鉴大数据、微信小程序、网络调查等新信息技术,力争在调查方式、调查内容上进一步优化改进,确保达到预期调查效果。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 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省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及结果公开。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导,承办处室指定责任人抓好具体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由相关处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办理过程中的联络、协调及网络平台信息维护,明确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限。同时,加强建议提案的督查督办,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为目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 (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 办理过程中,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山东省统计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方式,对承接、交办、调研、办理、协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予以严格规范,办理结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资料统一归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三)认真吸收采纳,加强改进工作 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统计工作的抓手,认真研究、破解难题、狠抓落实,坚决杜绝办理提案“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做到条件具备的立即办;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办;条件确实不具备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比如,省人大代表陈秀香提出的《关于调整群众满意度电话抽查方式的建议》,对于我们改进完善调查方案,提升群众配合度,提高调查针对性,客观公正评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在今后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时加以吸收借鉴,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水平。 (四)强化沟通协商,提高办理满意度 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办理环节采取电话、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为对方解释统计制度、统计规定、统计方法等专业知识,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在办理省人大代表洪静兰提出的《关于从“生命周期”角度行动,推进数据决策,助力碳中和的建议》时,围绕探索并研发绿色碳减排多维量化测评共性关键技术体系、构建产业活动生命周期清单数据库、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核算能力建设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通过积极主动沟通,使代表们更清晰了解统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以及当前我省现状和采取的工作措施。提交相关建议的人大代表们对我局答复均表示比较满意。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在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付出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委员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有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办理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不仅要做到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更要使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抓落实”,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山东省统计局 2022年10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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