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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2-10 17:05: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坚持高位引领。省统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统计法治建设放到全省统计改革发展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做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统有机统一。结合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推动省委、省政府学习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组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全省统计系统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规章,坚持依据宪法法律开展统计工作,依据党内法规从严治党。

(二)压实工作责任。省统计局党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的谋划部署、督办落实。制定《山东省统计法治保障监督实施办法》,建立执法检查、统计督察、数据核查配合联动制度,完善统计执法和专业统计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织密防惩统计造假防线。积极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与滨州市政府联合主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主题法治宣传月活动,在《大众日报》发表《科学谋划 强化措施 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文章,引领带动社会公众认识统计、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

(三)注重统筹结合。省统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统计督察、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等工作,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上台阶、上水平。组织各党支部运用“三会一课”交流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专题讲座,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民法典知识,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布结果,在山东省统计局网站公布正式文件和解读。围绕推进公正、公开、客观、合理执法,修订完善《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认真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大力推进企业统计台账建设,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优化完善质量管理机制。修订《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压实省、市、县、乡四级统计机构责任,严格数据生产全流程管控,形成了人人有责任、处处有约束的质量管理机制。结合各专业实际,健全完善工业、投资、贸易、能源等各领域数据质量审核方案,规范审核评估流程,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与省委巡视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双方协作的方式、主要内容、工作程序,进一步拓宽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成果的使用范围。印发《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对统计执法检查完整流程进行详细规定,为全省统计系统开展执法提供了规范样板。印发《关于加强企业统计信用分类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统计机构对统计信用异常、统计一般失信、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作出认定决定并及时公示,对四类信用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

三、规范公正执法,坚决遏制统计造假作假

(一)加大常态化统计执法力度。制定全省统计系统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贯彻实施,坚持动真碰硬,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1年,全省统计检查企业(项目)近5000家,省统计局直接检查企业(项目)529家,实现统计行业全覆盖、自主检查全覆盖。省统计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抽查企业356家,参与2项其他部门发起的联合检查事项,提高了检查效率。

(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净化统计生态。依法依规对64家统计违法企业给予行政处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2家,有力维护了统计数据质量。编辑《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案例汇编》,向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统计工作负责同志发送,推动部分市政府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通报,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会、执法骨干培训会,通过开展实践式、场景式、案例式培训,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更加注重学践结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2021年,省统计局抽调市县统计人员40余人次参与执法检查,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了统计法治干部队伍。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统筹谋划统计法规学习总体安排。科学编制《山东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组织领导、普法重点、普法形式等方面,对山东省未来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对年度全省统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以宪法、民法典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各项活动,集中推送一批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署名文章、评论员文章,优选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作品进行展播,开展法律知识进街道、进社区活动,确保普法活动接地气、有成效。

(二)借助“互联网+”普法平台推进法治宣传。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统计法治传播体系,“线上线下”融合普法。制作统计普法微课、普法短视频,在“山东统计”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多个短视频被“学习强国(全国)”采用。《中国信息报》刊载山东统计法治工作相关文章3篇,“山东统计信息网”推送统计法治宣传作品20余篇,“齐鲁普法网”推送统计普法宣传稿件近百篇,居省直机关第一位。

(三)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到省委党校、省干部学院,以及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宣讲统计法10余次。利用国家统计局在线教育培训系统、山东省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等,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和考试范围覆盖全省统计系统5000余人,推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省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都还不够,还不能满足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客观需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仍然不适应当前工作的要求,以执法骨干为中坚的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还没有形成合力等。

2022年,省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统计法治体系,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深化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法治监督力度,建强统计执法队伍,切实提升统计部门法治建设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统计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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