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016L/2022-000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对编号20220710《关于调整群众满意度电话抽查方式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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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编号20220710《关于调整群众满意度电话抽查方式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陈秀香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您的意见建议客观中肯,专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很强,对于我们改进完善调查方案,提升群众配合度,提高调查针对性,客观公正评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加以吸收借鉴,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水平。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关于您提出的“问答方式有问题”的意见。我们将: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查问卷设计。对于不满意原因以被调查对象自主自愿为主,减少干扰,确保客观准确反映民情民意、汇聚民心民智,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民意支撑。二是科学设计选项。在调查访问过程中对每个指标设计“不清楚/不了解”选项,如果被访者对某个领域不了解,此项不计入考核得分;同时一份调查问卷有2个以上“不清楚/不了解”,此问卷无效。 第二、关于您提出的“设计的问题专业性很强”的意见。我们将:一是规范调查用语。充分考虑语言的地域差异,尽量采用口语化、通俗易懂的语言,让被访者更易于准确理解、更易于配合支持。二是加强工作宣传和引导。加大12340社情民意调查热线的宣传力度,引导各地党委政府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时间精力用在实实在在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上,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评价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进行评价。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干扰调查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营造风清气正的调查生态。 第三、关于您提出的“改善抽查的方式”的建议。我们将:一是研究建立基本调查对象数据库。利用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库、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等,建立基本调查对象数据库。二是加强与民政、卫健、人社、残联、教育、电信等部门协调沟通,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建立专门调查对象数据库。三是针对不同调查目的、调查内容,选择不同调查数据库、调查群体,应用科学的抽样调查方法,提高调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第四、关于您提出的“改电话抽查为入户走访”的建议。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是对标国家做法,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开展的调查。满意度调查属于公益性调查,已连续开展多年,调查结果显示,群众配合度较高,考核结果也客观反映各地工作成效。目前,改电话抽查为入户走访的依据不足,国家统计局已经将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作为一项制度下发,且入户调查存在入户难、费用高、易受干扰等弊端。但我们将继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可行性研究,借鉴大数据、微信小程序、网络调查等新信息技术,力争在调查方式、调查内容上进一步优化改进。同时,我们将采取措施稳定访问员队伍,加强访问员知识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既增强调查访问能力,又提升业务总体水平,确保达到预期调查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统计局 2022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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