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计划规划
山东省统计局2022年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2-03-16 11:42: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2022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服务保障能力,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1.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认真落实“第一议题” 制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使命,研究重点工作,首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明确思路,提出措施。开展对党忠诚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次,举办1期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读书会,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班,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各党支部(总支)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坚持党管保密,不断强化保密“三大管理”,局党组专题研究保密工作不少于2次,开展保密安全自查自评不少于2次,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持续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营造良好机关氛围。

4.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总支)班子建设,完成党支部(总支)机构设置和班子调整。举办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党员集中轮训。开展支部党建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党建调研报告。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廉政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6.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经济调查中心(高质量发展监测中心)职能,理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工作机制,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流程,采取上挂下派、外派轮训等方式加强实践锻炼,在一线工作中磨练增长才干。

7.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大力倡导“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以优良作风助推统计现代化改革开创新局面。持续推进精文简会,会议、文件数量比2021年只减不增。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精简报表材料减轻基层负担专项行动。

8.推进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落实党组成员联系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机制,局党组每半年研究1次青年理论学习情况。开展青年理论学习“三级联动”培训,全面提升统计系统青年干部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理论学习研究和成果转化,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每月学习活动不少于1次,至少形成1篇研究成果。

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9.制定落实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动各级各部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方案。

10.提升省级统计督察效能。组织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回头看”。完善省级统计督察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做好首轮省级统计督察意见反馈,跟进督促整改落实。持续开展省级统计督察,推动优化统计环境。

11.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现代高效农业等统计监测,改进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高端化工、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统计监测。统筹做好基础设施投资、工业技改投资、消费市场、科技研发、人口就业趋势和生育形势等统计监测。强化社情民意调查,及时传递群众诉求,全面反映民生发展。

12.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加快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方案,研究建立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健全完善山东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

13.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研究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举措,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

三、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4.强化数据审核。持续推进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严格数据生产全流程管控,压实数据管理责任。完善数据质量对接评估机制,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强化数据预警预判,不断增强统计数据协调性、匹配性,把真实情况反映清楚、反映准确。

15.强化现场核查。组织各专业制定数据质量核查计划,对本行业、本地区的重点企业开展经常性业务检查。

16.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继续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加大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利用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月等时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17.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统计督察与执法检查联动机制,统计督察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各市5%“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由省统计局统一负责,从各市抽调力量交叉检查,树立督察检查工作权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全年执法检查企业(项目)不少于4000家。坚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公信力。

四、启动第五次经济普查筹备工作

18.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查筹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19.做好各类保障。加强与国家统计局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顶层设计、工作思路和步骤要求,筹备起草省政府通知代拟稿,制定有关文件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部门资料获取、经费预算等工作。统筹做好人员定期集中办公、专题网站搭建、普查指导员提前选育等工作。组建五经普专家组,充分发挥好普查专家经验智慧。

20.组织开展试点。组织开展好重点区域摸排、典型案例制作、新经济新业态、专业统计难点重点等自主试点,全面理顺卡口、疏通节点,探索形成有效工作经验。

21.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准备。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在全面总结前七次投入产出调查经验的基础上,选定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做好单位信息核实、建立台账、试填数据、审核评估、规范台账整理等工作。

22.做好软件研发。结合工作需要,研发必要普查软件,提供充分信息化支撑。

五、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23.持续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健全对各市主要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和发布管理机制,做好派生产业核算工作,完善我省“四新”、民营及派生产业核算方法,对市级“四新”、民营及派生产业等开展统一核算。完善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24.推进重点领域制度方法改革。推进“双控”“双碳”等绿色发展统计改革,开展碳排放数据测算。完善能耗核算方法制度,测算分市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燃料用能和原料用能。推进服务零售额测算工作。改进优化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编制月度服务业生产指数,指导各市开展服务业生产指数研究。

25.扎实做好企业纳统工作。推动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稳妥推进法产并重统计改革,做好汽车整车制造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在地统计,开展百货零售业和超级市场零售业法人企业附属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统计试点。

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26.加大统计新闻宣传力度。围绕党的二十大等重大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新闻宣传,积极引导社会预期。组织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不断扩大统计影响力。强化与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合作,全面宣传解读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27.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监测,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强化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分析,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提供可靠统计支撑。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统计信息报送力度。

28.加大统计公开透明力度。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发布清单管理制度,增加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加强统计数据解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理解使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舆情管控。做好统计舆情监测,及时应对处置突发舆情事件。

29.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充分发挥统计学会及学术委员会、大数据委员会作用,围绕优化统计顶层设计、提高统计调查效能、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健全统计指标体系等方面加强统计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推进更多微观数据向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领域开放,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积极推动统计由“数库”向“数库+智库”转变。

七、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30.巩固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果。继续推进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打造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推进县乡两级“一站一码”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创新举措稳定基层统计队伍,探索通过选用辅助调查员、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统计力量。开展基层基础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31.加强基层统计人才培养。继续推进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制定统计人员能力提升中长期规划,创新统计业务培训形式,提高统计系统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32.开展统计业务技术比武。制定全省统计系统业务技术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比武大纲,做好比武部署动员、学习培训以及比武各阶段有关工作。

33.加快推进“互联网+统计”。组织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继续推动实施企业财务报表自动转换生成统计报表工作,探索推进企业生产报表自动转换工作。积极对接国家统计局“统计云”应用建设,利用政务云资源,实现业务应用系统迁移上云,提高统计资源存储和分析能力。

八、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34.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进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推动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行政记录共享交换。

35.加强调查项目管理。做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管理,搭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平台和部门数据审核比对平台,着力解决重复交叉统计问题。

36.加强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举办全省部门统计工作培训班,提高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推动部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九、强化统计服务保障

37.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根据省大数据局统一部署,启用新OA,推进移动办公。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体系向新OA上迁移。按规定完成信创办公设备及白机电话更换。

38.做好信息化保障。全面做好各类技术保障,严格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建设整改,加强对省、市统计局网络安全监控,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技术巡检,密切关注联网直报平台和外网运行情况,确保全省统计系统网络安全稳定。

39.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认真做好重点部位和各类会议、大型活动疫情防控,严格外来人员排查,定期组织消杀。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发放,组织好新冠疫苗接种,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0.做好财务保障。强化财务管理和制度执行,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运行,防范财务风险。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五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精打细算、统筹兼顾,保障好重点工作经费需求。

41.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落实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加强精准化、对口化服务,及时回应处理老干部需求。积极组织老干部开展参观学习、文化生活等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42.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统筹做好办公设施维修改造、垃圾分类、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办公秩序安全有序。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厉行勤俭节约,提升服务质量。强化食堂管理,反对食品浪费,打造节约型食堂。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