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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山东省城镇储户问卷调查制度》的函

发布日期:2022-03-03 09:11: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设管处 字体:[ ]

鲁统函〔2022〕13号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你单位《关于申请继续实行山东省城镇储户问卷调查制度的函》(济银函〔202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实施《山东省城镇储户问卷调查制度》,本调查涉及报表1张,自2022年3月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请严格按照制度中规定的统计范围和调查表式执行,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时,须重新审批。

调查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质量。

特此函复。



山东省统计局    

2022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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