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局联合部门助力中小微服务业企业享受纾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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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统计、发改部门配合,共同确认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名单,确保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失业保险和稳岗返还“两项政策”应享尽享,助力服务业领域企业复工、稳产。 一是确认企业规模划分。由人社部门初步筛选企业,统计部门通过比对期末从业人员数据,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名单以及符合政策享受条件要求的,初步确认符合的中小微企业名单,最大限度纳入助企纾困政策享受范围。 二是补充纳统企业名单。对人社部门初筛名单以外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抽样单位,由统计部门统一提报发改和人社部门给与追加,加大对一季度经营下降较大的企业开展稳岗情况摸排,确保不漏掉一家符合政策的企业,最大限度的纳入返还政策优惠名单序列。 三是加强政策落实宣传。加大纳统企业的宣传辐射,提高政策知晓度。对纳入政策扶持企业加强调度,提前了解失业保险缴纳等情况,做好降费率政策“即缴即享”和稳岗返还“免审即享”流程宣传,通过定期报表做好动态监测,推动服务业领域企业足额享受纾困政策,稳就业、保就业助力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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